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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18歲的土耳其女孩兒Vural來說,奶奶就是她最親的人。
(Vural和奶奶)
自從父母離婚后,她就跟奶奶在一起在土耳其西南部城市代尼茲利生活。
不過這兩年,祖孫之間出了一點小小的不愉快。
大概是出于對孩子的愛和愧疚,奶奶有些“過度保護”了。可對于18歲,正值青春期的Vural來說,現在是她最想跟同齡人待在一起的時候,為了這事兒,祖孫倆沒少鬧矛盾。
去年8月9日,Vural一回到家就告訴奶奶,她要出去跟小伙伴玩。奶奶擔心Vural學壞,所以不許她出門,甚至把家門鎖上了。
(示意圖)
倆人自然就吵了起來,在爭吵過程中,火氣也越來越大。
Vural覺得奶奶不該束縛自己,于是走到門口要打開門鎖出門,奶奶也急了,把腳底下的拖鞋抄起來,照著孫女的胳膊就拍了下去。
Vural反手一搪,她可忘了自己手里還攥著手機呢。
手機一下就砸到奶奶額頭上,給老太太磕出血了……
這下什么派不派對的都不重要了,Vural嚇得魂飛魄散,趕緊打電話叫了救護車,幸好奶奶傷得不重,一會兒就處理好了。
(示意圖)
但祖孫倆可都沒想到,這件事到這還遠沒有結束……
在急救期間,Vural告知了急救人員奶奶受傷的過程,她本意是為了更好地救治奶奶。但沒想到,案子被醫院轉給了當地警方,整件事也從“意外”變成了“事故”。
Vural祖孫倆挨個被警方傳喚、問話。
嚇得倆人趕緊解釋,她們祖孫倆已經和解了,她們沒有任何問題,平時關系也很好……但沒啥用,當地檢方最終還是對Vural年逾80歲的奶奶提起了訴訟。
檢方指控奶奶使用武器——拖鞋毆打Vural,而女孩兒用手機反擊是自衛。另外檢方還指控奶奶把門鎖上是在“剝奪他人自由”,這項指控最高可以判14年監禁。
最終在今年2月25日,審判結果出爐。
土耳其第十二刑事初審法院以“使用暴力、脅迫或欺騙手段剝奪他人自由”罪名判處奶奶2年6個月監禁,并因“使用武器”對其孫女實施犯罪而加重2年6個月的刑期。
最終算上減刑,奶奶一共被判入獄4年2個月。
(示意圖)
祖孫倆都對這結果無語了。
奶奶說:“我都80了,我還得進監獄嗎?我以后怎么生活啊?我剛做完手術,現在走路都困難。他們就因為一只拖鞋把我送進了監獄……大家記住了,以后誰都別用拖鞋打孩子,因為拖鞋是武器,這我上哪知道去!”
Vural也為奶奶鳴不平:“我奶奶因為用拖鞋管教我,還不讓我出門,就被判了監禁。我不想這樣,我沒對她提出控告,為什么還是公開立案了?”
目前奶奶的律師正在準備上訴。
律師表示,他查找了資料,發現在2016年土耳其發生過一起情況相似的案子,當時母親朝兒子扔了個拖鞋,結果被兒子提起訴訟,最終兒子撤訴,母親無罪釋放。
(當年向兒子丟拖鞋被起訴的母親)
律師說,這個案子可以視為法律先例,相信奶奶最終會無罪釋放的。
不過不管這位奶奶最終是否入獄,這案子都已經足夠離譜了……
ref:
https://www.odditycentral.com/news/granny-sentenced-to-4-years-in-prison-for-hitting-granddaughter-on-the-arm-with-a-slipper.html
https://www.hurriyetdailynews.com/turkish-mother-who-threw-slipper-at-son-acquitted-of-charges-107097
伊斯坦雞排堡:檢方是在刷業績嗎
一鉤新月天如水:檢方的意思是把奶奶關起來,好讓孫女可以隨便出去玩。至于會不會學壞?那是作為監護人的奶奶的教育責任和孫女作為一個成年個體應負的責任。。。
有棲川閑:神勁,該管的不管
是貓饅頭:好離譜...整個流程里的辦案人員沒一個覺得不對嗎
愛吃玉米的尼基塔:這種就是被當成典型案例抓了,可能涉及到什么法律解釋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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