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參加的線下動漫展可能是“盜版”的!
來源 | “上海高院”公眾號
文字 | 唐若愚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近年來,動漫文化蓬勃發展,
各類動漫展也成為年輕人
展示自我、釋放熱情的舞臺,
可你想過嗎?
你參加的線下動漫展可能是“盜版”的!
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動漫展侵犯游戲角色形象、游戲視頻及游戲名稱知識產權的糾紛案。
涉案侵權商品
案情回顧
《崩壞3》《原神》《崩壞:星穹鐵道》是某知名游戲公司(以下簡稱游戲公司)推出的高人氣角色扮演手游,不僅以獨特的游戲操作及體驗深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更因游戲熱度從“二次元”世界走向現實空間。它的游戲人物以精美的形象設計頻頻“出圈”,游戲周邊商品同樣深受市場歡迎。
2023年12月,游戲公司在某平臺售票系統中發現,名為“上海原神X星鐵X崩壞ONLY”的動漫展門票正在火熱預售中,主辦方顯示為某動漫公司(以下簡稱動漫公司)。游戲公司認為,動漫公司冒用游戲官方名義舉辦動漫展,侵犯其合法權益,于是發出律師函,要求動漫公司停辦展覽,并停止使用該游戲公司旗下的游戲角色形象。
然而,動漫公司收到律師函后停止在上海舉辦動漫展,但將該動漫展的舉辦地轉移至其他省市,并以“ONLY原X崩X穹”為名陸續舉辦十余場。
游戲公司遂以動漫公司侵犯旗下74款游戲角色形象、動漫視頻的著作權并擅自使用旗下游戲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金山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動漫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萬元。
游戲公司認為,被告所舉辦的動漫展,線上宣傳及售票系統、線下宣傳海報、現場展示屏、舞臺背景板等多處使用“崩壞3”“原神”“崩壞:星穹鐵道”名稱,屬于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動漫公司招募、組織演職人員扮演游戲角色,在舞臺上演唱《原神》游戲歌曲《神女劈觀》,循環播放《原神》游戲的宣傳片,侵犯了原告對游戲歌曲、游戲視頻的著作權。被告動漫公司在現場立有大量游戲人物立牌,活動現場設置有多個游戲攤位,向公眾銷售或抽獎贈送游戲周邊商品,如書簽、徽章、鐳射票、手辦、卡片、毛絨玩具等,侵犯了原告對游戲角色形象的展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權,涉及原告74個游戲角色形象。被告動漫公司通過銷售門票及周邊商品,非法獲利頗豐。
動漫公司未到庭發表抗辯意見。
人民法院裁判
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網絡游戲的權利人可以主張他人侵害網絡游戲整體內容的相關權益,也可以主張他人侵害網絡游戲特定部分或游戲元素的相關權益。
在分別保護模式下,網絡游戲中的各游戲元素可以進行拆分,如本案中《崩壞3》《原神》《崩壞:星穹鐵道》的游戲角色形象,作為視覺元素具有獨特的藝術設計和表現形式,可以獨立于網絡游戲本身存在,74個游戲角色形象符合美術作品的構成要件,應當以美術作品予以保護。上述三款游戲在行業內具有巨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故“崩壞3”“原神”“崩壞:星穹鐵道”作為三款游戲的名稱應認定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依法應受到法律保護。
被告動漫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動漫展上通過放映設備,公開播放游戲宣傳片,侵犯了原告對該視聽作品的放映權;被告動漫公司在動漫展上公開銷售游戲角色形象周邊商品,在線上宣傳及銷售渠道傳播游戲角色形象,在展板、易拉寶、海報等位置公開陳列游戲角色形象,侵犯了原告對游戲角色形象的發行權、展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被告動漫公司在線上網絡銷售渠道、線下展覽過程中,大范圍、頻繁使用“原神X星鐵X崩壞”“原X崩X穹”等詞語,并伴有“ONLY”詞匯。此種行為使得一般公眾誤認為其與網絡游戲的開發公司之間存在特定聯系,或者引人誤認為其所舉辦的動漫展系網絡游戲官方所舉辦,該行為構成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考慮到被告在接到權利人提醒后仍然拒不停止侵權行為,并在全國多地舉辦了十余場動漫展和演出活動,其侵權行為較為嚴重,另綜合游戲知名度等因素,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動漫公司賠償原告游戲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50萬元。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唐若愚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近年來,網絡游戲和動漫產業迅猛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其知識產權價值也隨之不斷顯現。上海是網絡游戲及動漫產業的發展重鎮之一,如何加強對網絡游戲和動漫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解決伴隨高速發展產生的侵權行為,成為上海法院需要面對的挑戰。
一、網絡游戲既可整體保護,各游戲元素亦可分別保護
網絡游戲本身作為圖片、音像、故事情節、界面設計等游戲元素的組合,并在屏幕終端呈現文字、圖片、聲音等組合形成畫面,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復制,可給予整體保護。網絡游戲的各游戲元素同樣可拆分,權利人可主張分別保護。如權利人可單獨就游戲整體畫面或游戲角色形象作為作品主張著作權保護,亦可就具有一定市場知名度且具備商品或者服務來源顯著特征的游戲名稱主張以“有一定影響的商業標識”進行保護。
如今,越來越多的游戲角色因其精美的造型或游戲情節設計,受到廣大游戲粉絲喜愛,從“二次元”走入現實從而具備較高的商業價值。游戲角色形象作為視覺元素具有獨特的藝術設計和表現形式,可以獨立于網絡游戲本身存在。游戲角色形象的設計符合美術作品的構成要件,應當以美術作品予以保護。
二、加大對網絡游戲、動漫展等文創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
網絡游戲、動漫展以及周邊商品開發等文創產業是文化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產權是其價值核心,更是其新質生產力的重要源泉。通過保護網絡游戲開發者、動漫展策劃者的智力成果,防止他人未經授權復制、使用、傳播智力成果,可以為文創產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更是對新質生產力的推動與促進。
網絡游戲、動漫展作為文化傳播的載體,尤其在年輕人群體中廣受歡迎,通過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可以鼓勵和支持創新精神,推動文化創新和傳播,從而讓創作者們更加安心地投入創作過程,在新質生產力的推動下,不斷推出創新成果,為市場帶來更優秀的文化產品,提升文創產業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三、尊重知識產權,共促游戲動漫產業健康發展
網絡游戲和動漫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離不開各方主體的支持與配合。作為動漫展的主辦方,在策展前應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審查機制,對參展商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所有的展示品、銷售的商品及活動宣傳內容均已獲得游戲或者漫畫作品著作權方的授權,推動動漫角色從“二次元”合法走入線下動漫展。
知識產權是文創產業的基石,我們倡導動漫展主辦方尊重每一個創意,共同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動漫市場環境,為創作者提供更多展示才華的舞臺,為愛好者帶來更多精彩的動漫盛宴。
法條鏈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六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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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封面來源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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