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新銳教育集團旗下的多所滁州學校的教師們紛紛反映了一個令人震驚且備受爭議的情況。據他們所述,在入職之初,就被強制要求簽訂一份“不參加考公考編承諾書”。這種不合理的要求給眾多教師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束縛。
而且,在滁州市公務員或者事業編考試當天,學校的管理方式更是令人咋舌。學校會對那些符合考試條件的教師逐個打電話,甚至還會拉起工作群,召開視頻會議,以此來嚴密監控教師們的動向。對于那些沒有及時回復消息的教師,學校竟直接認定其參加了考公考編,并揚言將對這些參與考公考編的人員進行嚴厲的處罰,同時還會予以通報。
針對這一現象,集團工作人員在視頻里給出了所謂的回復。他們強調,之所以采取這樣的措施,是為了保證教學工作的穩定。比如他們聲稱:“假如你中途考編離開,學生的學習進程必然會受到影響。教學計劃可能會被打亂,學生適應新教師也需要時間,這對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極為不利……我認為這是一個職業道德問題。”然而,這種說法顯然難以令人信服。
此外,他們還表示:“(條款)不在勞動合同里面……你可以不簽這個勞動合同。”但實際上,對于大多數求職的教師來說,面對這樣的條款,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在就業競爭激烈的當下,為了獲得工作機會,很多教師可能不得不被迫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要求。這種現象從側面反映出了教育行業中部分機構在管理上的不合理以及對教師權益的漠視。
網友們針對這一事件紛紛踴躍地發表自己的看法。其中一位網友憤怒地表示:“就沖這點,這教育集團就是。我原來也呆過一所私立學校,有一年考老師編制的日子,學校居然發布所有人員不得請假的規定。這明顯就是在阻止老師們去參加考試,然而正義最終得以伸張,老師們勇敢地將其舉報到教育部門,學校這才立刻放假了!!”
垃圾
另一位網友則理性分析道:“私立學校教師流動性大是因為待遇一般,老師的流失不利于學生的成長,這歸根結底是學校的原因,而不是老師的原因。老師也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才會想要尋求新的發展機會。”
還有網友提出了不同的觀點:“凡事都要一分為二地看待,學校為保證教育質量,擔心到學校的老師不安心教學而分心考編,畢竟如果老師心思不在教學上,學校的教育質量又如何保證呢?學校又沒強制你來,考編安心在家考好了吧。”
然而,從法律層面來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程序,其中并未對教師參加此類招聘做出限制。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并未有條款規定,學校可以禁止教師參加考公考編。因而,教師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合法權益,學校無權阻止教師參與考公考編。
一直以來,教育行業始終強調尊師重道,注重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以此來推動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而像這種不合理的限制,無疑是與歷史傳統背道而馳。從歷史的長河中回望,教育始終是社會進步的基石,教師的地位和權益也在不斷得到重視和保障。而如今這種限制教師發展的行為,是對歷史傳承的背離。
這種行為所帶來的危害不僅局限于損害了教師的個人發展權利。從社會層面深入剖析,它還可能對整個教育行業的人才流動造成阻礙,使得優秀的教師無法自由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崗位,從而影響到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同時,也可能導致教育行業的質量提升受到制約,因為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這種不合理的限制下受到壓抑,無法充分發揮其教育教學的潛能,最終影響到學生的教育質量和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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