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2歲,出生在廣東惠州,我姓鐘,我有一對兒女,如今我的兒女已經成家立業了,孫子孫女也上了初中。
我的老伴去世了好幾年,老伴走后,我也變成了一個很孤獨的老人,以后的日子不會再有人陪著我,也不會再有人照顧我。
當時我也想過要去子女家養老,可是我的兒媳很看不慣我,也不歡迎我去那里住,然后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雖然說我很渴望得到他們的孝順,但人家不喜歡我,不歡迎我,我不好意思去。
后來我就選擇了再婚找老伴,我選擇再婚是因為我已經習慣了有老伴陪著,所以我也想繼續找個伴,這樣我就不用擔心晚年會過得孤獨了。
當時為了找到一個合適的老伴,我還特地去跳廣場舞,因為只有跳廣場舞才能夠遇到好的女人,后來跳了一段時間廣場舞之后,我還真的如愿找到了一個,我很喜歡的女人,這個女人她叫白大媽,白大媽比我小一歲,她也是一個有退休金的老人,雖然只有3000塊錢而已,但也夠她自己用了,而且我也沒想過要花他的錢,我也是一個有退休金的老人,我每個月都有7000塊錢,所以我根本就不用愁沒錢用。
我跟白大媽相處了一段時間后,也去了民政局領證,雖然當時我子女1萬個不同意,因為我子女很害怕我被騙錢,所以我子女不同意我再婚,但是我覺得只有再婚才是最好的歸宿,所以無論她怎么反對,我都不會放棄再婚。
后來我兒子看到我這么倔強,最后也只好同意,就這樣我和白大媽再婚了。
和白大媽再婚之后,我以為從此我就過上幸福的日子,結果沒想到才相處了半年,我就受不了了,而且也選擇了離婚。
因為白大媽跟我在一起根本就不是為了過日子,而是為了貪圖我的錢,她每天都找借口問我拿錢,而且每次都要拿好幾千。
有時候不給她,她就會生氣,要么就摔東西,或者是向我發脾氣,所以她性格真的很差,一點都不像剛認識的她,剛認識的時候,她特別的溫柔,也不像是那種貪圖我錢的女人,結果在一起了才知道她就是一個愛錢的人。
就因為這樣,我特別的后悔跟她在一起,因為我的存款被她用了一大半,用在我的錢就算了,還得不到她的伺候,每天還讓我去伺候她,所以她真的很過分。
后來為了不讓自己吃虧,我就選擇了離婚,離了婚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再婚靠譜了,因為再婚根本就不會過得幸福,只會過得苦不堪言,所以找老伴還不如一個人孤獨終老。
變成了單身一段時間后,我的身體突然變差了許多,為了有安全感一點,我就選擇了去家政請了個住家保姆回來伺候我。請到了保姆之后,我立馬承諾每個月給她6000塊錢工資,但是她必須答應有償陪伴,因為我需要的是一個24小時陪伴我的保姆,能做就做,不能做就另請他人。
我要求保姆答應有償保姆陪伴,是因為我身體變差了,隨時都會出現意外,所以為了不讓自己意外身亡,我覺得還是有個人陪在自己身邊好一點,所以我認為有償保姆陪伴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當時我那個保姆也答應了有償陪伴這種方式,因為她一心只想掙錢養孩子,而我正好給的工資很高,所以她為了錢也選擇了答應我。
從那之后,保姆把我伺候得很好,不管我需要什么,保姆都會滿足我,還有平時我小病小痛的時候,保姆也會帶我去醫院,雖然這些都不是保姆的工作,但是保姆覺得既然拿了我的錢就得替我做事,這樣才算是一個好的保姆。
所以這個保姆真的很有責任心,而且自從請了她之后,我每天都過得很好,也讓我明白了,請個住家保姆回來會比再婚找老伴更加幸福,因為住家保姆不會貪圖我的錢,也不會對我發脾氣,只要我一發工資,她都會好好的伺候我。
雖然說保姆不是真正的老伴,也不能夠要求她盡一些夫妻責任,但她會很細心地照顧老人,所以這一點就足夠了,請她之后,我一點都不后悔,反而覺得是自己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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