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會下崗嗎?對多數大眾來說,恐怕最不想看到的就是這個群體了,去年各地對城管部門進行改革重組,輿論不失時機地開始熱議城管即將取消。
不過實際上城管部門還活得好好的,有些人于是又產生了一種疑惑,過去上千萬的國企員工說下崗就下崗了,城管引起的爭議如此之大,為什么就不能下崗呢?
這種看法不能說是錯的,但實際上。或者說,過去國企員工的下崗跟現在城管的失業之間完全沒有可比性,也沒有任何的關聯。
至于原因,跟城管的規模以及其存在的性質有關。
城管可都是“臨時工”
過去的國企員工下崗,那些人雖然不具備正式編制,但都是正式職工。現在的城管則不一樣,各個城市的城管執法人員絕大多數都屬于勞務派遣性質,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臨時工。
在國內,恐怕就連小學生都知道正式職工和臨時工的區別在哪里。所以,單單從下崗的角度來看,組成城管大軍的臨時工,他們實際上連下崗的資格都夠不到。
啥意思呢?一旦不需要他們了,這些臨時工就是直接失業了。再比如說,如果某地發生了城管和小販之間的沖突,為了平息輿論,往往會把責任推到臨時工頭上。這樣一來,背鍋的人連失業都不是,而是被直接開除。
從薪資水平和個人保障的角度來看,臨時工和在編人員的待遇可謂天壤之別。換句話說,大規模的城管臨時工如果下崗,他們將不會得到任何保障性的補償,就跟其他普通勞動者失業一模一樣。
那么,全國的城管人員有多少呢?這個數字規模其實并不固定。網上流傳的一組數據顯示,全國的城管人員在160萬人左右。
具體到每個城市,十幾年前,廣州的城管執法隊伍人數在2000人到3000人之間,深圳的人口規模在800人到2200人之間。
這個規模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各個城市的需求一直在波動,比如2016~2020年的城管執法總體規劃顯示,全國城管人員的總數量要達到4.8萬人。
160萬和4.8萬人,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其實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來,各地城管人員的配置隨意性很大,最關鍵的是流動性也大。畢竟說到底,其中的很多人都是臨時工,說不干就不干了。
在這種局面下,反倒可以說城管隨時隨地都在下崗,只不過那些下崗人員是臨時工罷了。有人又要問了,既然臨時工可以下崗,為什么在編的城管人員不能下崗呢?
見過有編制的人員下崗嗎?
如果你去各個城市的稅務大廳辦事,在對外公開的大廳里看到的工作人員,你或許會以為他們都是有編制的,但實際上其中的很多人都屬于勞務派遣性質,就是跟普通的打工族沒啥區別。
只有那些在樓上坐在辦公室里的,才是真正有編制的公務員。城管也是如此,每天上街執法巡邏的絕大多數都是勞務派遣工,有編制的城管人員是要坐辦公室的。
關于這種差距,從各地城管組成人員的配置比例就能看出來。比如在浙江杭州市,2001年到2015年的15年時間里,杭州市的城管人員編制只增加了33人。
增加的在編人員這么少,相當于每年只增加兩三個人,但是杭州街頭的城管數量,普通民眾有發現減少了嗎?這就是在編人員和勞務派遣工在數量、規模上的差距。
北京市的情況也是如此,按照人口比例來計算,每1萬人配備的城管執法人員為3.1人,而這3.1人中可能連一名在編的城管都沒有,都屬于臨時工。
這樣一來,一個很明顯的情況就顯現出來了,你見過在編的公務員下崗或者是失業嗎?
也就是說,有編制的城管執法人員屬于公務員,沒有編制的勞務派遣員工,他們的待遇和前者完全不一樣。合同到期或者是其他因素,就可以讓勞務派遣員工失業下崗。
但是,對那些擁有編制的城管執法人員來說,他們下崗失業的概率恐怕比買彩票中500萬的概率還要低。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位公務員經過十幾年的打拼升職后腐敗了,然后被查處,這才會落馬。
所以城管不會下崗,或者說城管下崗的性質,跟十幾年前國企員工下崗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這樣一來,有些人覺得城管應該下崗,可實際上,現在城管隊伍的流動性,要比多年以前國企員工的流動性高多了。
臨時工一直在下崗
不管是過去的國企員工,還是現在的國企正式工,只要沒有出現大規模的變故,他們基本上也不會失業下崗。
以前之所以出現大規模的下崗潮,那是因為在特定時期,國家從根本上推動社會經濟結構轉型,從發展的角度看,國家不需要也養不活那么多正式的在編職工了,這就是過去國企員工大規模下崗的根本。
現在同樣有國企,而且也有一定數量規模的國企員工,但是由于人員配置比例大大低于以前,他們下崗的概率,包括流動性也都大大降低了。
最關鍵的是,現在國企里的正式員工,身份待遇要比城管隊伍里的勞務派遣人員高多了。畢竟前者是人們常說的公家人,后者只是臨時工。
作為臨時工,他們隨時隨地會下崗,而且各地的勞務派遣人員,流動性確實也很高。從這個角度就能看出來,大眾對城管雖然沒有好感,可那些勞務派遣人員的整體待遇也并不高。
最關鍵的是,一旦出了問題,承擔責任的往往是他們,正式在編的人員卻能躲得遠遠的。
為什么城管不能取消?
由于城管此前鬧出過很多輿論爭議,粗暴的執法模式給大眾留下了十分惡劣的印象,所以多數人都覺得城管應該取消。
可是,從實際層面來看,城管這個部門原本做的就是出力不討好的活,其本身存在就是承擔了多個城市部門的執法監管責任。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城市里對小販的管理,嚴格意義上來說,這應該是工商、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責任,但自從有了城管部門以后,完全是城管在對小商小販進行管理。
為什么正式的監管部門不出面呢?因為面對海量的商販,他們的人員根本不夠。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各個城市還沒有建立城管部門的時候,隨著市場開放,突然涌現的大量商販確實讓監管部門措手不及。
除此之外,城市商販經營還涉及到了消防、衛生等多個領域,如果要落實監管的話,這些部門平日里也都得上街執法。
如此一來,多個部門的執法監管人員都得上街巡邏檢查,可對城市各個部門來說,他們哪來這么多的人員配置?如果真的增加了人員配置,無形之中又相當于要增加財政開支。
正是在這種局面下,城管部門才應運而生,所做的工作,也就是其他監管部門所做工作的總合。這就是為什么在普通大眾看來,城管似乎什么都能管的原因。
實際上,他們的管理權限是其他部門授權的,通過這種綜合執法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就能降低管理成本。
人們總是吐槽城管的各種不好,但是公允一點說,如果沒有城管的存在,很多臨街的商鋪就可能會出現隨意占用人行道的情況。
尤其在一些小區里,小商小販的流動性可能就更大、更混亂了,這樣一種局面,普通人真的能夠接受嗎?
從本質上來看,人們不愿意看到城管執法的粗暴,但肯定又愿意生活在一個和諧有序的城市環境里,所以城管部門不應該取消,需要改變的是城管的執法監管方式。
各地正在對城管進行改革
去年,輿論一度出現取消城管的討論,但實際上各地只是對城管部門在進行改革。比如在張掖市,當地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也就是城管原來的正式名稱,已經改為了城市管理局。
其他地方城管部門的名稱變化也都遵循這樣的模式。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來,各地政府正在淡化城管部門原來的執法形象,更加強調城管部門的管理和服務意識。
其實,不光城管在這么變,很多城市管理部門,也都在突出體現政府的服務職能。比如在現在的城市里,每個區縣都有市民服務中心。作為一個綜合辦事機構,民眾去一個地方就能辦很多事,不用再像過去那樣各個單位到處跑。
城管部門的改革也是遵循這樣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實際上可以改善各個城市的營商環境。這樣一來,此前的粗暴執法就會漸漸成為過去式。
結語
綜合來看,城管的下崗不能和過去國企員工的下崗直接劃等號,因為擁有編制的城管執法人員,他們不會下崗,存在下崗問題的是那些勞務派遣員工。
這些勞務派遣人員本質上和普通的打工族沒有區別,而且從規模上來看,全國各地的城管人員數量實際上并不是太大。
不能因為對城管的厭惡,就把所有的怨氣撒到他們身上,畢竟真正應該承擔責任的并不是這些臨時工。
從未來的發展趨勢看,城管部門的改革勢在必行,下一步其執法監管模式會不會從根本上有所轉變,社會還有待觀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