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網友咨詢:
房地產抵押期間,可以轉讓嗎?
喻苗律師解答:
已抵押的房地產可以轉讓。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喻苗律師補充: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主債權的種類、數額;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筑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抵押房地產的價值;抵押房地產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權滅失的條件;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喻苗律師
執業于湖北詩雨律師事務所,在辦案過程中,兢兢業業,以誠為本,細致嚴謹,擅長領域:建設工程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債權債務、人身損害賠償、合同糾紛、調解談判、取保候審、刑事辯護、公司法律服務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