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河北三河市因一場“招牌改色令”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城管部門一句“不怕麻煩、不心疼錢可改回原色”的回應,不僅暴露了基層治理的粗放與傲慢,更撕開了城市管理中權力越界、程序失范的深層傷疤。這場鬧劇的始末,折射出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行政決策與民生訴求的激烈碰撞。
事件始末:從“紅底禁令”到“綠牌復辟”
第一階段:政策突襲
2025年3月中旬,三河市城管部門以“城市規劃要求”為由,口頭通知沿街商戶將招牌底色統一更換為“淺淡雅致”色調,明令禁用紅、藍、黑三色。政策未發布正式文件,僅憑口頭傳達便要求商戶限期整改。蜜雪冰城、好想來等連鎖品牌被迫將紅底招牌改為灰綠色,某醫院外墻的紅色紅十字標識也被涂成綠色。
第二階段:輿論發酵
改色政策引發商戶強烈不滿。一家殯葬店店主稱,新招牌耗資2800元,相當于半個月房租;蜜雪冰城門店因改色后客流量驟降,不得不連夜拆除新招牌。網友調侃“綠雪冰城”“喪葬風”,質疑城管部門濫用權力干預商業自主權。輿情爆發后,三河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才承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導則》中僅規定“國際連鎖品牌可豁免”,普通商戶仍被強制改色。
第三階段:政策搖擺
面對輿論壓力,三河城管態度突變。4月10日,城管部門改口稱“商戶可自愿改回原色”,但拒絕解釋政策反復原因,也未提及補償方案。同日,三河市兒童醫院拆除綠色紅十字標識,恢復紅色原貌。然而,政策合法性仍遭質疑:既無正式文件,又違反《廣告法》《商標法》對商業標識的保護條款。
第四階段:紀委介入
4月11日,廊坊市紀委宣布對事件展開調查。初步核查發現,城管部門存在“無依據執法”“程序倒置”“選擇性豁免”等問題,涉嫌濫用行政權力。目前,涉事工作人員已被停職,事件進入問責階段。
爭議焦點:權力任性背后的三重悖論
悖論一:城市美學與商業規律的沖突
城管部門以“市容整潔”為由推行“顏色管控”,卻忽視商業標識的核心功能——品牌辨識度。蜜雪冰城紅底招牌全國統一,改色后消費者直呼“認不出”;某眼鏡店因招牌變灰,營業額一周內下滑15%。城市管理本應平衡秩序與活力,但三河市的做法卻將“整齊劃一”凌駕于市場規律之上,暴露出“家長式治理”的思維慣性。
悖論二:行政成本轉嫁與法治原則的背離
政策執行中,商戶需自費改色,成本從2000元到上萬元不等。法律專家指出,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違法行政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然而,三河城管始終未提補償方案,反而指責商戶“不心疼錢”。這種將行政成本轉嫁市場主體的行為,違背了“權為民所用”的基本原則。
悖論三:政策隨意性與公信力的崩塌
從“口頭禁令”到“默許復原”,政策朝令夕改讓商戶無所適從。更荒誕的是,國際連鎖品牌(如肯德基)因“豁免條款”未整改,普通商戶卻成“出頭鳥”。這種區別對待激化社會矛盾,網友怒斥“特權階級與平民百姓的雙標”。政府公信力在一次次的“翻臉”中消耗殆盡。
輿論風暴:民意與權力的角力場
民意沸騰:從調侃到憤怒
事件初期,網友以“權力審美”“城管美學”調侃政策荒誕。但隨著改色成本曝光、醫院標識被毀,輿論迅速轉向聲討。微博話題三河城管改色令閱讀量突破2億,網友留言:“誰給城管的勇氣改國家標志?”“折騰商戶的錢,就為滿足領導的審美?”
專家發聲:法治與治理的雙重拷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指出,城管部門的行為涉嫌違反《立法法》——規范性文件不得增設行政許可或處罰。中國政法大學團隊分析稱,若證實政策出自領導“拍腦袋”,涉事官員或面臨黨紀處分。輿論呼吁徹查“負面清單”制定過程,嚴懲濫用職權者。
企業維權:從沉默到反擊
蜜雪冰城總部發聲:“品牌形象不容踐踏,保留追責權利?!倍嗉疑虘袈摵掀刚埪蓭?,計劃提起行政訴訟。這場民間維權行動,成為檢驗法治精神的試金石。
深層反思:城市治理的現代化困局
困局一:決策機制失靈
三河事件暴露基層決策的“黑箱操作”。從《導則》制定到執行,既無聽證會,也無專家論證,完全依賴個別官員主觀意志。這種“閉門造車”式治理,與中央“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背道而馳。
困局二:執法者法治素養薄弱
涉事城管人員“不心疼錢”的回應,折射出權力傲慢與法律意識淡薄。法律學者指出,若執法人員連《行政處罰法》《廣告法》等基本法規都不熟悉,何談“依法行政”?
困局三:政商關系失衡
政策反復橫跳,本質是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錯位。商戶感嘆:“改顏色比交稅還頻繁!”當行政權力頻繁干預微觀經營,市場活力必然受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報告指出,此類事件頻發,根源在于“GDP至上”思維下對市場規律的漠視。
破局之道:從“權力主導”到“規則之治”
第一,建立透明決策機制
城市管理需引入“陽光程序”:重大政策出臺前,必須公示草案、召開聽證會、征求行業協會意見??山梃b杭州經驗,設立“城市治理委員會”,由市民代表、商戶、專家共同參與決策。
第二,強化法治約束
上級部門應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行動,廢除“紅藍黑禁令”等違法條款。同時,完善《行政程序法》,明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邊界,杜絕“拍腦袋決策”。
第三,完善權益救濟渠道
建立“行政行為影響評估”制度,對商戶經濟損失進行動態監測。對于已造成的損失,應依法啟動國家賠償程序??蓞⒖忌虾!暗暾袀浒钢啤?,允許商戶在合規基礎上自主設計。
第四,重塑政商互信
政府需從“管理者”轉向“服務者”。如成都推出“柔性執法”清單,對輕微違規免罰;深圳設立“商戶服務日”,現場解決經營難題。唯有放下身段傾聽民意,才能化解對立。
城市之美,在于多元共生
三河“改色令”的荒誕,恰似一面鏡子,照見基層治理的病灶:權力的任性與法治的缺位、程序的傲慢與民意的壓抑。當城管人員說出“不怕麻煩”的傲慢之詞時,他們或許忘了——城市的靈魂不在整齊劃一的招牌,而在煙火氣與人情味交織的市井百態。
這場鬧劇的終章,不應止于問責幾個官員,而需撬動深層次的治理改革。畢竟,一個連商戶招牌顏色都要管制的城市,離真正的現代化還有十萬八千里。
(本文綜合自公開報道及專家訪談,部分案例經脫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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