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群、朋友圈……隨著網絡社交平臺成為生活的一部分,有的當事人一遇到矛盾糾紛,就選擇在網上宣泄負面情緒,隨意用不堪言語辱罵對方。殊不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口無遮攔,利用網絡對他人發表不當言論發泄私憤,當心觸犯法律紅線。
網友咨詢:
在朋友圈指名道姓罵人 會被起訴侵犯名譽權嗎
秦鑫贏律師解答:
在朋友圈指名道姓地罵人,確實可能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犯,并因此面臨被起訴的風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
當某人在朋友圈公開辱罵他人,特別是使用真實姓名進行攻擊時,這種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言論范疇,構成了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受害者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可以要求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如果罵人行為情節嚴重,如公然侮辱他人且造成惡劣影響,還可能觸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誹謗罪。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不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還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秦鑫贏律師補充:
侵犯名譽權是一種侵權行為,判定是否構成民事侵權,首先要有侵權的事實,即在網上發布了辱罵他人的不當言論;其次造成了損害后果,導致他人對被侵權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再者,損害后果和不當言論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造成被侵權人社會評價降低是因為不當言論導致;此外,還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對于受害者,發現被侵權要及時保全證據維護自身權益。由于網絡侵權主要是網絡證據,具有易被刪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夠被無限復制性的特點,建議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另外也可采取公證的方式保全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秦鑫贏律師
黑龍江大地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擅長民商事案件,擅長領域:婚姻家事、離婚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建筑工程類糾紛:文書草擬、合同審查等。執業以來通過辦理大量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訴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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