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法官白清源(右)在豆油廠了解近期生產情況。張力文 攝
三月底的長春,空氣里彌漫著春天的濕潤。
一大早,富余大豆油食品加工廠的門口就停放著一輛大卡車,四五個工人正在往車上搬運整箱的豆油。
“林經理,這又接大訂單了?”
“是呀,白法官,最近銷售額正經不錯呢!”豆油廠經理林紓見是白清源來了,眉眼盡是喜悅。
在林紓看來,白清源不僅是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的一名執行法官,更是豆油廠的“恩人”。
“貨款還多少了?有什么困難嗎?”白清源關切地問。
“已經還一半了,余下的爭取‘五一’前全部還清。現在沒啥困難,就是想休息太困難。”
兩人談笑間,白清源將一份《民營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書》交到林紓手上,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去年以來,吉林法院積極開展涉民營企業執行專項行動,要求三級法院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運用強制執行措施,通過靈活查封、分期還款等“放水養魚”執行方式,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效果。寬城區法院制作的《民營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書》正是落實專項行動的具體舉措之一。
“作為一家小型民營企業,要不是你們,我這豆油廠早就關張了,哪能有今天!”林紓真誠地說。
去年10月,豆油廠因拖欠友和原料廠110萬元貨款遲遲未還,被原料廠申請強制執行。一家原本生意紅火的企業,因為建設分廠導致資金鏈斷裂,一時深陷漩渦。
是“一封了之”還是“另尋他法”?一邊是申請執行人遲遲未兌現的合法權益,一邊是維系30個家庭生計的民營企業。
“法官,我們分期還款,廠子先別封行不行?眼看就過年了,我們銷量一直不錯,年前年后就能把這個錢掙出大半!”林紓的話觸動了白清源。
白清源一面詳細查閱企業賬本,了解到豆油廠每月大概能有10萬元左右的利潤盈余,且春節所在季度會比上季度盈利額高出三成;另一面則走訪了周邊十余家農貿市場,實地調研大豆油市場銷售情況。
經綜合走訪和計算,白清源發現豆油廠確有還款能力。于是,通過與原料廠幾番懇切溝通,最終決定對企業作出“預處罰”決定,以“活查封”的方式允許企業繼續生產,分期還款。
大卡車裝著滿滿一車豆油,緩緩駛出工廠大門。
得空的林紓熱情地拉住白清源,“最近我又上了一套新的包裝設備,包裝效率更高了,走,我帶您去看看”。
“嗯,廠子經營得真不錯。‘預處罰’不是放任不管,如果不能按期還款,法院將隨時啟動拍賣程序,這次可不能讓申請執行人再寒心了。”
在轟鳴的機器聲中,林紓的回話沒太聽清,但從他的笑容中,白清源知道還清欠款指日可待!
望著工人們忙碌的身影,白清源更加篤定地感受到“豆油廠徹底活過來了”。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柏巍丨通訊員:張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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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楊書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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