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的稅收政策變啦!快跟小編一起來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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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個體戶10大涉稅風險
近年來,個體戶的稅收政策已悄然改變:核定征收逐步退出;查賬征收成為主流方式等。
如果還在按“老辦法”報稅,輕則被稅務局預警,重則面臨補稅+罰款。
那么,個體戶有哪些涉稅風險需要實現提前排除呢?一起來看下:
一、不設置賬簿、不記賬
《征管法》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且《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個體工商戶建賬提出了明確要求: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要記賬;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二、未按規定報稅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不繳納社保
很多人認為個體戶不需要繳納社保,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況:
1、沒有雇員,可以不用依法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第二十三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有雇員,需依法繳納社保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薄渡鐣kU費征繳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strong>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個體戶不開設對公賬戶
個體戶可以不開設對公賬戶,而由老板私人賬戶進行收付款項,但這樣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逃稅的嫌疑。
五、個體戶業主取得的工資薪金作稅前扣除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眰€體工商戶的業主從個體工商戶取得的收入為經營所得,如果取得名義上的工資薪金收入等綜合所得,是不能稅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終的經營所得一并征收個人所得稅。
六、增值稅方面的涉稅風險
增值稅常見4大風險點:
銷售收入不完整:如現金收入、未開票收入,視同銷售未入賬報稅;
虛開發票:可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額優惠政策為其他單位虛開增值稅發票;
發票開具不合規:開票不及時,開票信息與業務不符等;
進項稅稅額抵扣不合規:如收到發票信息與實際業務不符,將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進行了違規抵扣。
七、所得稅方面的涉稅風險
常見8大風險點:
收入不完整;
與其他不屬于經營所得的收入混淆;
虛列成本費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在有綜合所得的情況下,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仍然扣減費用6萬元及其他扣除項目;
個人、家庭費用與經營費用未能分別核算;
扣除業主本人工資;
長期零申報、不申報、或不按規定記賬;
以其他形式向個人支付的應稅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八、印花稅等涉稅風險
很多個體戶認為自己不用繳納房產稅、印花稅等小稅種,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只要發生涉稅業務,就要繳納相關稅費。
九、個體戶賬務處理
對賬務處理不重視,隨意入賬所產生的風險。即便是核定征收的個體戶也應該建賬,有發生業務,做相應的賬務處理。
十、不按規定報稅工商年檢
無論是個體戶還是企業,都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
那作為個體戶,應該怎么做呢?一起往下看。
02
今日起個體戶必須這樣做!
一般來說,稅局會注意這幾點:
問題一:業務不真實
稅務局對發票背后業務實質的關注遠遠大于發票本身,發票僅僅是一個表象而已,因此業務真實為第一前提。如果企業開具發票與實際發生業務不匹配,則存在極高的稅務風險,稅務局不查你查誰?
問題二:人員與業務規模不匹配
如有的個體戶只有1-2人,但卻能完成上千萬流水的業務,不管是否真實納稅,稅務局也會懷疑該個體戶的真實性。
問題三:經營范圍廣而雜
有些人認為經營范圍越多越好,殊不知,這樣也會給企業帶來風險。尤其是,有的個體戶在填寫經營范圍時把主要經營項目排在后面,這樣可能會造成稅務局核定行業錯誤,進而企業會因數據異常招來稅局稽查。
問題四:個體戶稅后利潤隨意轉移
有的個體戶進行稅后利潤分配,并不是把錢直接轉給公司負責人個人賬戶,而是轉給其他人個人賬戶。在稅銀數據共享下,注意了,這樣也會引起稅務局的重點關注。
在2025年,個體戶要做哪些事呢?
一、了解核定征收轉查賬征收,到底有啥區別?
以前體戶多用核定征收,稅低、操作簡單,比如月入10萬以下免增值稅,個稅按0.5%-1.5%交。但2023年起,稅務局逐步要求個體戶改為查賬征收,必須規范記賬、保留發票!
核心變化對比:
增值稅:
月銷售額≤10萬(季度≤30萬)仍免稅,但開專票要交稅。
個稅:
核定征收稅率低,查賬征收按5%-35%階梯交稅,但年收入200萬以內部分減半優惠。
發票要求:
過去用收據、白條也能入賬,現在必須憑發票,否則可能被系統預警。
二、嚴查下,個體戶開票應注意以下細節
1、具有真實的注冊地址和真實的經營場所
若是大部分個體戶企業集中在稅收洼地注冊,就會成為稽查的重點區域。
利用稅收洼地進行惡意的稅收籌劃是稅務嚴查的重點!
2、成立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切記個體戶不要僅僅為了開票而設立。
設立個體工商戶,必須符合經營需求、更要符合集團戰略發展的要求,將設立的每個經濟實體融入到整個產業價值鏈中去,這才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3、具有證明業務發生的證據
比如一份咨詢費的發票,是否有咨詢專家的專業資質、人員專業能力及簡介等證明資料;同時要關注咨詢事項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直接相關性。
再次,企業要將咨詢事項、簽訂的合同、完成項目計劃、時間、人員安排,支付款項方式、成果體現方式(如方案、報告等資料)的存放地點和保管人,以及后續針對咨詢事項的實施、調整、效果等情況資料,進行統一收集保管和存檔。
4、有真實的資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務還是銷售了貨物,是否收取了款項?是否公對公轉賬了?是否存在資金回流現象?
5、簽訂了證明業務真實的合同或者協議
不要簡單地以為只要簽訂了合同的發票,就是沒有問題的發票。合同僅僅是次要證據之一,簽訂合同時更多的關注內容細節、時間點、程序、流程、成果展現、所達目標等。
合同切記不要僅僅一頁紙,一定要簽訂的真實全面。
6、對外銷售有合理的定價
價格明顯偏高或者偏低都帶有人為轉移利潤的嫌疑。特別是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定價是否合理,因為這是稅務機關檢查時的重點關注事項。
價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過了,不合理了,難以自圓其說!
三、收到稅務預警怎么辦?3個實用解決方法
最近不少小伙伴反映,切換查賬征收后,系統提示“成本費用與發票不符”!
別慌,按這3步處理:
方法1:實際花了多少錢,就填多少錢
按真實支出填報,備注“據實申報”
關鍵點:以后盡量拿發票,別總用這招,次數多了容易被盯上。
方法2:解釋歷史遺留問題
填報說明寫:“之前核定征收習慣用收據,現在已整改,后續會規范拿票?!?/strong>
稅務局態度:只要支出真實合理,一般不會深究。
方法3:實在搞不定?考慮升級或注銷
升級為企業:適合長期經營的企業,稅務更規范
注銷重開:適合問題多的個體戶,但得先清稅,各地流程松緊不一
避坑口訣:該拿的發票別偷懶,收據白條盡量少用!
四、個體戶減稅福利,你能省多少錢?
福利1:
年收入200萬以內,個稅打五折!
適用所有個體戶(無論核定還是查賬)。
福利2:
特殊群體額外優惠:
退役軍人創業從事個體經營:
3年內每年最高抵稅2.4萬(增值稅、個稅等)
海南自貿港人才:
個稅超過15%的部分免征,適合高收入群體
重要提醒:
查賬征收的,每年3月31日前必須完成個稅匯算清繳,逾期可能罰款!
五、查賬征收報稅實操指南
第一步:確認征收方式
上一個年度最后一個月(最后一個季度)時,根據納稅人的征管方式來判定。
例如,如果2024年最后一個季度公司是查賬征收,即使前三個季度是核定征收,最后也會被認定為查賬征收。
第二步:準備3張表
A表:每月或每季度預繳稅款用。
B表:年度匯算清繳用(單店老板填這個)。
C表:開了多家店的老板匯總申報用。
第三步:線上申報流程(手把手版)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經營所得”模塊。
2??填收入、成本、利潤,勾選“個體工商戶減半政策”。
3??系統自動算稅,核對后提交并繳款。
注意事項:
可扣6萬基本生活費、社保、房貸、子女教育等(但和工資只能選一處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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