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 謝絕抄襲
4月12日,在刷到關于4月5日徐聞那起車禍的消息時,有個沒想到的點出現了。電動汽車和兩輪電動車相撞,究竟誰先起火?
平心而論,在通報里沒說兩輪電動車起火,只說小車起火燃燒。這樣看起來,大家的第一印象是,兩輪電動車上的2人當場死亡,小車起火了,駕駛員陳某肇事逃逸了。
事情6天后才讓人廣為所知。事發時間是4月5日下午5時許,還是清明節假期,天也還亮,沒黑。要說目擊者肯定是有的,相撞后到底是小車起火,還是兩輪電動車起火?
這個點很關鍵,關系到這家車企在這個事故中到底有多少責任。而多數人更關心的是,在小車面前,一輛兩輪電動車的撞擊力,能讓小車電池出問題繼而著火嗎?
另外一個問題是,安徽銅陵高速那3個女生使用智駕后未及時接收方向盤,導致撞向護欄,小車起火。家屬說車門打不開導致3女生死亡。
從徐聞這起車禍看,小車著火了還是能開門的,駕駛員陳某不就跑了?
4月11日,沉默之后的車企回應,是兩輪電動車的鋰電池相撞后起火,然后燒到了小車。
有網友表示不信,因為通報上沒提電動車起火或者燃燒了。車企的結論和通報不同。
個人,是兩輪電動車的電池先起火再燒到小車的。
如果拿小車的電池和兩輪電動車的電池比,個人認為還是小車的電池相對安全點。徐聞這起致2人死亡的車禍,個人相信主要責任在于駕駛員而不是車企。
車企最近樹大招風,確實有點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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