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5日,北平街頭霓虹燈閃爍,賣報童的一聲叫賣聲讓人群炸開了鍋:“賣報!賣報!《亞光社》首家披露,美國士兵涉嫌強奸,北大女學生慘遭毒手!”
人們不禁圍上去,一個青年學生看完報紙后憤然道:“奇恥大辱,外國人這么欺辱我們,一定要給一個說法!”
蔣介石分身乏術,于是將這件事交給宋美齡處理,她怎么處理的?
又因為受害者是北大女生,時任北大校長的胡適在這件事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北大名媛遭毒手,全國掀起反美怒潮
1946年12月24日晚上9點,平安電影院即將上映一部《民族至上》的電影,當下的青年都十分喜歡觀看民族電影,沈崇也不例外。
時局不算穩定,一個女子夜晚外出并不安全,她原是想和外甥女一起去。
可外甥女早就看過這部電影了,就拒絕了沈崇的邀請。
沈崇想著北平好歹也是一個大城市,治安肯定要好很多,加上她實在想看這部電影,猶豫片刻還是孤身一人前往。
當看完電影后,沈崇打算回暫住的親戚家中。
當她走到東單大操場時,突然感覺身后似乎有其他人的腳步聲,不緊不慢的跟在后面,她放緩腳步,對方也慢了下來...
沈崇猛然想加快腳步,身后的腳步立馬也跟著沖了過來,她扭頭一看,是兩個穿著美軍衣服的外國人,猙獰的沖著她而來,強行擄走沈崇帶入小樹林...
這時候,一個叫劉玉豐的人經過這個地方,發現有兩個美國兵在欺辱中國人,趕緊去警察局報了案。
有了目擊證人,這件事自然也沒有瞞住。
次日一早,北平一家民營通訊社亞光社率先發布:北大女學被美士兵施暴的新聞。
隨后,《申報》、《新民報》、《北平日報》等等報紙陸陸續續都刊了這件事,蔣介石得知消息后,急忙電令中央社封鎖消息。
可這種事情,豈說想瞞就瞞得住的,消息很快傳遍北平,因為報紙的大肆刊登,迅速向全國蔓延,引起了全國人民的反美情緒,最后竟然引發了北平大學生的集體游行示威!
事后,國民黨見瞞不住,也不想把這件事給鬧大。
就說被強暴的女子似乎已經20多歲,意思不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大學生,卻被認識沈崇的人反駁,沈崇實際年紀才18歲零幾個月,身世也不一般。
祖父曾擔任兩江總督、父親現在也在交通部門任重要職務,沈崇平時和外界少有來往,專心求學,警察局哪里來的“無稽口供”?
可國民黨似乎鐵了心的要維護美國名譽,因為國民黨剛和美國簽了一堆的條約,其中就有關于美國人在中國犯罪,中國是無權處理的。
令人心寒的是,連北大訓導長陳雪屏都顛倒黑白:“一個女學生晚上外出看電影為什么不坐洋車?”還把沈崇的名字,從北大先修班名冊里劃掉。
國民黨中央社更是無恥,竟然發出“沈崇和美國大兵是否認識的調查”,美聯社更是往沈崇身上大潑污水,暗示沈崇是勾引美軍夜游,還斷言給了夜度資。
國民黨特務也出動了,在北大校園貼出一張:沈崇是女八路。
可北大學子們不吃這一套,得知消息的清華社會學會,當場將學術報告會改為“要求書”簽署現場,并自發的聚集在一起為沈崇討回公道。
北大學子對國民黨政府倒打一耙、跪舔美國的態度十分失望。
26日那天,在學校飯廳門口,將報紙貼在門上,并用用鮮紅的顏色寫了一張大字報:這就是我們的盟友,這就是我們政府的爸爸!
這話已經說的十分難聽了,尤其是上面越是想壓下這個事情,社會發酵越厲害。
蔣介石想無視都沒辦法,只能將事情交給宋美齡處理,畢竟她如今算是國母,女性問題理應讓她來主持。
宋美齡重拿輕放,胡適更信美國人法庭
宋美齡先是去了醫院,看望了自殺未遂的沈崇,想將其收為干女兒安撫她,但處于目前的情況,她還是安慰沈崇不要太追究這件事。
抗日期間,宋美齡時常出訪美國演講,和美國關系不錯。
但就算是以她的身份,也沒有辦法讓美國為自己退步,畢竟美國的態度,是打算為那兩個美國士兵脫罪的。
然而,事情鬧的太大了。
短短4天后,北平十幾所高、初中的上萬名學生,舉著“抗議美軍暴行大游行”的橫幅,在街上游行抗議,群眾們歡呼著在街道兩旁,對學生表示支持。
甚至北大醫學生,還派出一支醫療隊扛著擔架,表示:要為維護自由和權利,付出自己的生命。
國民黨派出的暴徒隊,追打學生們,街上亂成一團。
但學生們毫不畏懼,直接沖到了美國人的租界,許多不明所以的美國人也湊上去看熱鬧,還有美國記者拍照采訪。
見瞞不住了,美國海軍陸戰隊第一師第五團司令部,在1947年1月10在北平召開會議,宣布將對主犯皮爾遜、幫兇普利查德進行審判。
無恥的是,受害者沈崇不能以原告身份出庭,只能以證人身份出庭,她的律師更不能代替她發言...他們在法庭上問林沈崇十分羞恥的問題。
在美國人看來,中國女性寧死也要保住清白,她肯定不好意思說。
沈崇卻在庭上,含淚詳細地描述了經過。
可庭審全程被美國人把控,主犯皮爾遜只被判第一項強奸罪成立。
罪名成立后,法庭遲遲不判,最后還是國內外的眾人一起抗議,法院才將皮爾遜判了15年有期徒刑,開除軍籍。
而幫兇普利查德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逐出海軍陸戰隊。
對于這個判決,就是美國法庭仗著中國國弱,赤裸裸的袒護那兩美國大兵,況且這兩犯人也不是關押在中國,說不定回去就放了。
判決宣布后,當時任職北大校長的胡適,竟然說了一句:我早就說過,我相信美軍的法庭一定是公正的,現在證實了我的想法。
更令人氣憤的是,在判決出了3個月后,也就是6月22日。
一直關注這起案件的《申報》,突然發表了一個新聞,說是美國海軍部將要取消皮爾遜的罪狀。
胡適慘遭美國打臉,只能悻悻說了一句不希望美海軍部長批準這件事。
可美國人哪會聽胡適的話?
8月30日,主犯皮爾遜以及幫兇普利查德,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令所有中國人乃至外交當局都大為震驚!
得知是這個結果,沈崇萬念俱灰,無法面對人生,隨后遁入空門了。
美國強勢,中國一再抗議都沒有辦法,加上蔣介石、宋美齡等一眾上流人士,只想趕緊讓這件事過去,以免妨礙到他們和美國的交情,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其實還有一件事,是更令國人憤怒的一點。
沈崇遭到強迫后,警察很快就到到了現場,還抓住了主犯皮爾遜,但警察一看是一個美國人,竟然直接一巴掌打在沈崇臉上。
隨后,這個警察就污蔑沈崇賺了美軍的錢,并說北大學生一定懂英語,讓她翻譯美軍的話。
警察讓沈崇翻譯皮爾遜說的話,皮爾遜狡詐的說了一句:She is my friend.
沈崇就翻譯了一句:她是我的朋友。
哪想到,警察眼睛一瞪直接斷言,沈崇自己都承認和這個美軍是朋友,還說不認識他?
沈崇解釋,她是在翻譯美軍的話。
可警察不再搭理她,隨后問了沈崇家的住址,得知沈崇住在公館后并不相信,還諷刺沈崇只配住在“蘇州胡同”(妓、女聚集的地方)。
與其說,國人憤怒美國對這件事的處理不公,更憤怒是對國民黨內部對美國的諂媚態度,竟然到了如此黑白不分的地步,國之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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