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致電三河燕郊高新區(qū)城管相關負責科室,工作人員不僅沒有對當時要求更換牌匾顏色的原因作出解釋,反而表示,商戶“如果不怕麻煩、不心疼錢,可以改回原顏色,自愿”。
該話題迅速成為網(wǎng)絡熱點,媒體評論相繼而來,“請問三河城管,究竟是誰不怕麻煩不心疼錢?”“三河城管為何死不認錯?”
三河“招牌禁用紅藍黑”被熱炒后,還沒出的文件肯定出不來了,在輿論壓力下,該做法也悄然而止。媒體繼續(xù)追究主管部門決策隨意的責任,這可以理解。
不過,打過去電話,不知道什么角色的普通工作人員,成為了“被采訪對象”,甚至可能媒體都沒有說出自己是哪家媒體,而是以普通商戶的名義撥打的電話,一個普通商戶向一個普通工作人員詢問“招牌是否可以改回去”,工作人員的回答“不怕麻煩、不心疼錢,可以改回去,自愿”,這有錯嗎?沒錯啊。
錯的是原來強制改的決策和準強制實施,而不是“改回去”。如果沒有索賠,自己愿意掏錢,那改回去沒問題,一線城管的這個態(tài)度沒有大問題。記者希望一線員工①承認認錯,②賠償損失,甚至③處罰做出決策的他們的上級或上級的上級,可能嗎?原來的決策是否有問題,撤銷后給商戶帶來的損失,當事人是否應受到處罰?廊坊紀委已經(jīng)介入調(diào)查了,相信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復。
這里反映了幾個問題:
1??決策的隨意性,禁用“紅藍黑”的決策,是否經(jīng)過一線調(diào)研和討論,在實施前,是否公示?
2??部分行政官員“唯上”,上面說什么,不論對錯,都貫徹執(zhí)行。導致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并糾偏。
3??部分公務員,大學一畢業(yè)就考上公務員,然后一直在行政體制中,對所管轄的行業(yè)和業(yè)務缺乏足夠的深度了解和洞察。
4??相關負責人不能及時主動回應外界的關切,結(jié)果媒體“采訪”普通工作人員,甚至假冒個人用戶向客服咨詢,客服常規(guī)回答,導致輿情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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