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5樓36法庭里,一樁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開審”。而本次庭審與以往不同的是,法官、原告、被告、書記員、法警等均由高中學生擔任。同學們在沉浸式體驗庭審中,零距離感受司法莊嚴。
據悉,本次活動是由渝中區人民法院與巴蜀中學校團委、高2026屆政治教研組聯手打造“行走的思政課”,通過“院校共建、雙師同堂”模式,為80余名師生帶來一堂生動的法治實踐課。
“嘭!”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徹全場,模擬法庭庭審正式開庭。13名高二學生搖身一變,成為了“審判長”“書記員”“原被告代理人”等法庭關鍵角色。他們在法官的指導下,完整且精準地演繹了案件審理全流程。
此次模擬庭審“審理”的是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王大勇與張大秀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王小勇。王小勇平日里在胡小兵處打零工,而渝BV6xxx重型箱式貨車歸胡小兵所有,掛靠在AA汽車公司名下。
一天,王小勇前往胡小兵經營的貨運門市,彼時胡小兵正帶領工人對其貨車開展維修作業。王小勇依照胡小兵指示,踩著扶梯攀爬上停駛的貨車頂部作業。
怎料,梯子不穩,王小勇瞬間從高處摔落,雖緊急送醫全力救治,卻因傷勢過重離世。
王大勇與張大秀夫婦認為,王小勇主動為胡小兵提供幫助,且胡小兵未曾明確拒絕這一幫工行為,兩人已建立幫工關系。胡小兵在王小勇作業期間,未提供應有的安全保障措施,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而AA汽車公司作為車輛所有人,日常疏于車輛管理,王小勇事發時是為維修該公司車輛,也應當擔責。
為此,王大勇與張大秀夫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懇請法院依法判令胡小兵和AA汽車公司共同支付原告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總計915000元。
庭審中,同學們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到當庭宣判,每個環節都嚴格按照真實的審判程序逐一進行。
最終,“法官”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判定王小勇自身承擔70%的責任,胡小兵承擔30%的賠償責任,認定AA汽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隨著“法官”當庭宣判,這場模擬庭審也落下帷幕。
參與活動的同學們表示,第一次走進真實的法庭,旁聽案件審理、并親自參與庭審活動,感覺非常有意義,也感受到了法庭的威嚴,表示自己一定要做一個學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也有同學表示,自己的夢想就是當一名律師,通過這次庭審活動,也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標。
模擬庭審結束后,渝中區人民法院曹瀟瀟法官還為同學們進一步深入剖析案件細節,延伸講解同類案件的法律知識要點,實現真正的“庭審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渝中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活動依托車載法庭、智慧庭審等前沿科技手段,緊密貼合高中思想政治課程內容,期間穿插互動問答、精彩視頻展播等多元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法典等與青少年成長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值得一提的是,“庭審”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并實時上傳至中國庭審公開網,供更多青少年學習參考。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 渝中區人民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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