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提升基層自治能力,推動多元主體協同共治,近日,靖江法院孤山法庭組織轄區內的村(社區)書記代表召開研討座談會,對村規民約的制定和運行情況展開調研。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高玉軍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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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上,孤山、季市司法所所長、村(社區)書記代表圍繞近年來村規民約在本地的作用發揮、實施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進行深入交流。部分村(社區)書記分享道,自從人民法庭指導制定村規民約后,村民自覺將村規民約融入日常生活,矛盾糾紛顯著減少,村民應對風險的防范意識也大幅提升,這些積極變化充分彰顯了村規民約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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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中,部分村(社區)書記還結合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為法庭進一步指導村規民約的制定與完善積極建言獻策,并建議在修訂過程中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充分尊重民意,確保村規民約符合實際、貼近群眾需求。同時,要加大對村規民約的宣傳力度,增強村規民約的可操作性,以此提高廣大村民對村規民約的認同感,讓村規民約真正深入人心、發揮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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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軍認真聽取了各方發言,并對司法所所長、村(社區)書記代表提出的問題、建議進行積極回應。他強調,人民法庭處于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的最前沿,是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的關鍵一環,在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的過程中,基層法庭必須深入踐行“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優勢,精準對接轄區內各行政村(社區)的實際需求,針對不同區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指導制定、完善村規民約,推動構建“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的鄉村治理新格局。
此次座談交流為孤山法庭與轄區村(社區)之間搭建了良好的溝通橋梁,為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奠定了堅實基礎。下一步,孤山法庭將持續探索基層治理新路徑,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助力鄉村治理現代化建設。
座談活動還邀請了泰州、靖江兩級人大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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