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擴大了車票改簽辦理范圍,增加了實名制購票有效身份證件類型,還修訂了學生優惠票核驗和購票條款等。乘坐火車等交通工具產生的 交通費是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常見的支出,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抵扣憑證?
火車票改簽、報銷變化
熱點問答
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抵扣憑證?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
●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應當如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抵扣憑證
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專用發票 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 票面金額÷(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票面金額÷(1+3%)×3% 政策依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邀請大學專家開展職工培訓,并為其支付往返火車票,能否按照旅客運輸服務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
公司取得員工出差乘坐高鐵獲得的高鐵車票,能否將該旅客運輸費用納入抵扣?
答:注明該員工身份信息的高鐵車票,可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員工出差取得電子客票行程單,行程單中單獨注明了改簽費,改簽費是否可以按照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計算抵扣進項稅?
答:可以。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列明的機票改簽費,屬于航空運輸企業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范疇,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的有關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
取得航空公司開具的退票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否可以作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的發票進行抵扣?
答:不可以。納稅人的退票費支出,不屬于“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而是購進“其他現代服務”。納稅人的退票費支出,如果取得了注明“其他現代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單位取得的長途客運手撕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可以。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證(手寫無效),暫不允許作為扣稅憑證。因此納稅人不能憑長途客運手撕票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接受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符合條件的電子普通發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
同時,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反映按規定本期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所取得的扣稅憑證上注明或按規定計算的金額和稅額,第10欄包括第1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第4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其他扣稅憑證。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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