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
保良北(山下)安置區
安置房交付公告
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安置房業主:
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已取得《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擬定于2025年4月完成交付毛坯安置房。為保證交付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房對象
已搖取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且交付標準為毛坯房的安置房業主。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及繳納回購房款
(一)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時間
202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地點
山下村征拆駐點(山下村委東側衛生站后面)
(三)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攜帶資料
1、《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合同》
2、《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補充協議》
3、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戶口本原件
4、《第一批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5、結算銀行卡儲蓄卡(一類卡)
6、《授權委托書》
(四)回購房款繳納時間
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繳納。
三、安置房交付
(一)安置房交付時間及地點
2025年4月30日前到金谷雅苑安置區綜合樓56棟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
安置房正式交付日期為2025年4月30日,請各位被征收房屋權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足額支付安置房回購款并經本府確認后,于2025年4月30日前憑支付憑證到本府指定地點領取安置房鑰匙,收取安置房,為保障現場秩序,建議業主陪同參加人員不超1人。
(二)安置房交付攜帶資料
1、《安置房回購協議》
2、《第一批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3、身份證件原件
4、安置房回購款支付憑證
5、《授權委托書》
四、補貼發放事項
逾期未辦理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或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的,視為2025年4月30日交付安置房,從2025年5月1日起計算6個月裝修期的臨時過渡用房補貼、老人安置補貼、小學生交通補貼,即上述補貼支付截至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日起按本批次應交付安置房面積占總安置面積比例扣減臨時過渡用房補貼,其中總安置面積包括該戶在機場三期擴建工程項目取得的安置房面積。
本公告解釋權歸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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