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門市人民法院緊扣“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持續深化“隴原風暴”執行專項行動,成功高效執結一起涉民生案件,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2023年4月,王某花駕駛無號牌的電動車與李某某駕駛的無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花車上乘坐人王某玉多處骨折,經鑒定為十級傷殘。2024年5月,玉門市法官作出民事判決書,判令王某花賠償王某玉各項費用共計25420元,李某某賠償王某玉各項費用共計138589元。李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然而二審法院最終維持了原判。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前,執行法官提前與和申請執行人王某玉同村的王某花取得聯系。考慮到王某花與申請執行人同村的特殊關系,執行法官采取“親情疏導法”,推心置腹勸導王某花:“你二人本是鄉鄰,若因賠償問題結怨,今后抬頭不見低頭見。現在主動履行既能化解矛盾,也能維護你的信譽……”這番的談話讓王某花當場表示愿意賠償,并于2025年2月3日在法院見證下完成全額給付。相較于王某花的積極配合,被執行人李某某的態度卻截然不同。面對執行法官的多次電話溝通,李某某始終以“在外打工”為由推脫,甚至一度更換聯系方式,盡管執行法官幾經輾轉聯系,卻一直徒勞無功。案子一時間僵住了。怎樣才能破局?
執行法官決定采用笨辦法——蹲守。經過多次前往李某某的家中尋覓其蹤跡,探訪其親朋好友,執行法官得知了李某某常去地點,便連日在其經常出沒的場所進行蹲守。在執行法官及團隊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下,終于在2025年3月21日找到了被執行人李某某。面對李某某“我也受傷了,沒錢賠”的推諉,執行法官并未簡單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從法理情多角度展開工作,詳細向其講明了強制執行會在出行、經營活動、信譽以及社會影響等方面給被執行人造成不良影響,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是其最優選擇。然而李某某不為所動,仍想拖延給付。執行法官果斷啟動威懾程序,向其送達了拘留決定書,并對其下達了給付案款的“最后通牒”。這種“胡蘿卜加大棒”的策略最終奏效,李某某當即履行了20000元案款,并就剩余案件款的履行給出了一個讓申請執行人滿意的還款方案。
本案順利執結后,申請執行人也特地向執行法官送來了錦旗表示感謝。錦旗上書寫的“公正執法護正義,廉明辦案解民憂”幾個字,充分體現出玉門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不畏困難和挑戰,堅決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玉門市人民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積極執行作為,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提高司法公信力,用法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劉錚)
來源:玉門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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