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房東注意了
亂加水電費=踩紅線
東莞市場監管局開始行動了
4月10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督促李亞偉配合調查的公告》,依法調查李亞偉涉嫌違規加價收取電費和不執行政府定價收取水費的違法行為。公告全文如下:
關于督促李亞偉配合調查的公告
我局依法調查你涉嫌違規加價收取電費和不執行政府定價收取水費的違法行為。經核查,你已不再承租位于東莞市寮步鎮鴻利一巷11號的涉案出租房,且無法與你取得聯系。
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調查處理,為調查清楚相關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公告督促你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5日內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地址:東莞市寮步鎮勤政路10號)接受詢問調查。
逾期不接受調查,我局將依法作出處理。
特此公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聯系人:陳見初、黃鈺倩;聯系電話:0769-83322362)
根據最新政策,東莞市居民水電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電費標準
1.階梯電價制度
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分為夏季(5月-10月)和非夏季(11月-次年4月)兩種標準:
夏季標準:(5月-10月)
第一檔:0-260度,電價為 0.6189元/度
第二檔:261-600度,電價為 0.6689元/度(比第一檔加價0.05元)
第三檔:601度及以上,電價為 0.9189元/度(比第一檔加價0.3元)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
第一檔:0-200度,電價維持 0.6189元/度
第二檔:201-400度,電價為 0.6689元/度
第三檔:401度及以上,電價為 0.9189元/度
示例:若某戶5月份用電260度,按夏季標準僅需支付第一檔電價;但4月用電260度時,超出200度的部分需按第二檔收費,費用更高。
2.合表電價政策
城鄉居民自建多、高層住宅,經供電部門認定后可執行合表電價,統一為 0.6259元/度(無需分檔)。
二、水費標準
居民出租屋不論是由供水企業還是出租人抄表的,均須執行所屬鎮街的居民用戶水價。居民出租屋總水表與分表之間損耗、公共用水等費用應通過租金等方式協商解決。目前,東莞城鎮供水按水源結構不同實行分區定價,居民水價由1.58元/立方米-2.38元/立方米不等。具體價格詳見下表
出租人能否在政府制定的居民水電費標準上,加價出售水電?
居民水、電價格均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價格政策,出租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制定的居民水、電銷售價格向租戶收取水、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水、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等方式協商解決,不得將用水、用電量加價銷售給租戶,提高用戶水、電價標準,擾亂市場秩序。(如果有亂收費行為,可以撥打市政府熱線12345投訴。)
東莞水電價格具體查詢方式
一、水價及生活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查詢方式:
登錄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網上營業廳 > 服務指南 > 資費標準
網址:https://96968.dgswjt.cn/business?dad=4&son=3
二、電價查詢方式:
1.微信搜索“南網在線”小程序,點擊電價信息,用電區域選擇東莞市;
2.關注綁定“南網在線”微信服務號,點擊服務資訊>信息公開>電價及收費標準;
3.下載“南網在線”APP,點擊資訊>信息公開>電價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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