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際關系里,同學關系是很親近的一種;而在同學關系里,一個宿舍的同窗又格外近。離開母校,走上工作崗位,許多同學都少了聯系,但一個宿舍的同學往往親近如初。然而,湘潭大學研究生周立人卻是一個例外,居然對同室學友下毒,殺人害命!
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周立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周某某都是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2023年6月,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寢室。住到了同一個宿舍,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發生爭執。
同在一個宿舍的同學,相處不睦,矛盾日漸加深。同學之間有矛盾,心懷寬廣的人可能不以為意,周立人卻放不下,把小矛盾無限放大,成了不共戴天之仇。2024年1月,周立人從網上購買了秋水仙堿粉末藏于寢室衣柜。秋水仙堿是一種有毒植物。
2024年4月3日,周立人得知張某某、周某某兩人向學校提出將其調出該寢室,便向寢室內張某某、周某某共同食用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堿粉末。4月7日,張某某食用麥片后出現嘔吐等癥狀,并到醫院就診。4月13日,張某某因急性秋水仙堿中毒致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而死亡。周某某因在周立人投毒后湊巧沒有吃麥片,僥幸躲過一劫。
湘潭大學是一所全國重點大學,“雙一流”高校。能考進這所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都是學業出眾的精英學子,他們本該擁有一個大好的前程,誰能想到在這象牙塔一般的校園里,發生了同學相殘的投毒悲劇。受害人與加害人,承擔著兩個家庭無限期望的年輕人,雙雙凋謝在寶貴的青春年華里,著實令人惋惜。
大學里的投毒事件、同學相殘事件,近年來已經發生多起,值得學校領導、教育主管部門警惕和深思。
2013年4月,復旦大學研究生林森浩在宿舍飲水機下毒,導致室友黃洋死亡。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執行死刑。
2015年,北京化工大學一名學生因與同學關系不和,向同學的飲料中投放有毒物質,導致同學中毒。投毒者最終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16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學一名學生因與同學關系緊張,向同學的飲料中投放有毒物質,導致同學中毒。該學生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17年,中國政法大學一名研究生因與同學關系緊張,向同學的飲料中投放有毒物質,導致同學中毒。該研究生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18年,北京林業大學一名學生因與同學關系緊張,向同學的飲料中投放有毒物質,導致同學中毒。該學生被判有期徒刑3年。
如此之多的校園投毒案件,值得學校、家長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關注:為什么會發生這么多學生在校園宿舍的投毒案件?是不是我們的教育在某個環節出了紕漏,種下了禍根?
人,最可寶貴的就是生命,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而如此之多的學業優秀的大學生、研究生,卻干出了剝奪他人生命的事情,其心理狀況、道德狀況必然存在嚴重問題,但是,在釀成慘劇之前都被忽略了。高校里設有心理咨詢室,卻需要個人主動前來咨詢,對于已有的心理問題,學生自己又未察覺,如何進行心理干預呢?班級的輔導員或學生干部是否應該多一些關注、多一些與學生的思想交流呢?
湘潭大學的這起殺人悲劇發生之前,被害學生曾經向學校提出調整周立人宿舍的請求,說明同宿舍的學生之間矛盾已經尖銳化,但校方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倘若能在此時有所作為、積極介入,是不是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呢?僅此一案的發生足以說明,湘潭大學的宿舍管理是存在漏洞的,班級管理是存在問題的,有不作為失職之過。
一起悲劇的釀成,起因看似很單一,其實往往是由多種因素匯聚引發的。校園的安全需要綜合考量、全局著眼,形成一個值得各個大學都能借鑒采用的預防制度,這才是關愛學生、保障安全的長遠之計。
投毒案件的發生頻率不大,各個學校匯聚在一起卻也著實不少。我們不能僥幸地認為,這都是偶發事件,要探究其中規律性的誘因,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預防方案。校園安全,不會憑空降臨,也不會因為經費充足、設施完善就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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