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Asteroid-Astrology的奧克蘭網友今天分享了最近的一次經歷:
“昨天,就在奧克蘭CBD旁邊,我經歷了一場令人匪夷所思的警察執法。
“當時,我走向停在路邊的車,發現我車上后側小窗被砸碎了。
“我在正清理碎玻璃時,一輛警車突然停在我旁邊。
“警官命令我‘上車,把手放在我看得見的地方’。
“我解釋自己什么都沒做,他卻只重復:‘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緊接著,四輛警車呼嘯而至,斜停在路上封堵了整條街道。
“至少十幾名警察沖向我,命令我下車,粗暴地給我銬上手銬,并推著我走。
“他們完全無視我‘為什么抓我’的質問。途中他們終于說:‘你因涉嫌破壞車輛被捕’。
“我立刻解釋:‘這是我的車!是別人砸了窗戶!’——
“車在我名下,駕照、鑰匙都在口袋里。
“這時已經在警車旁,他們開門要我上車。我直視一名警官的眼睛拒絕配合。于是他們決定搜身,連手銬都不肯松。
“直到有警察問我的姓名,用手機核對駕照照片后才恍然大悟:‘哦,這真是你的車!’
“如果一開始花30秒核實身份,何至于封鎖整條繁忙街道?何至于讓我手腕遭罪?
“然后,警察解釋說,‘接到民眾舉報’,有人砸車。
“我心想,莫非小偷還貼心幫我清理碎玻璃?值得出動五輛警車?
“然后我問能否抓到真兇,得到的回應令人絕望:‘這附近好像沒攝像頭…不過你不用跟我們說,網上提交報案就行’。
“回家洗澡時,看來我母親發來信息:‘警察打電話說了你車的事,想找你談談’。
“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何要驚擾數百公里外年邁的母親。
“補充背景:我是個守法公民,無犯罪記錄,唯一違規是超速一次。作為體重偏輕的程序員,我對任何人都構不成威脅。
“整件事荒謬至極,我覺得有必要公之于眾。
“鄭重聲明:根據新西蘭法律,誹謗屬違法行為。上述內容為我親身經歷。
“此刻我的車仍帶著破窗停在路邊——而真正的小偷,大概正笑著看這場鬧劇……”
新西蘭網友的評論:
天啊,這讓我想起了我19歲那年,凌晨3點從酒吧下班回家,被警察盯上了,說我涉嫌入室盜竊,讓我上車。他們把我載到兩公里外的房子里。然后,所有警察都說不是他,然后讓我走路回家。
我當時又年輕又笨,就照辦了,但我一直很窩火,因為我本來就很糟糕的回家路又要多走40分鐘。
我也是,我在麥當勞上完夜班(大約凌晨3點),穿著一身黑衣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輛警車停在我旁邊,問我在干什么。
我給他們看了麥當勞的制服,他們就走了。
他們只需要把你的車牌號輸入他們的小電腦系統,你的名字就會出現。然后再對照你的駕照。
是我的話會正式投訴,你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捕的。但為什么要聯系你媽媽,只有警察知道。
ref:https://www.reddit.com/r/newzealand/comments/1jwcf8x/so_i_was_mistakenly_arre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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