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坊
原本游泳、練瑜伽的上海阿姨
開電瓶車時不幸被撞傷殘
如今不僅出不了門
連手也放不平!
但賠償卻遙遙無期?
事情還要從2023年夏天說起
當時68歲的顧阿姨
看望完93歲的母親后
騎電瓶車回家
不料禍從天降
在家門口發生了意外
她被另一輛電動車撞倒在地
“下橋的時候,她追上我,撞了我后輪,把我人一下子撞倒,我的手當場反轉過來。”
手上強烈的刺痛感,讓顧阿姨當即覺得大事不妙。當天,顧阿姨被送醫后進行了手術治療,經鑒定,顧阿姨左手腕關節功能障礙構成十級傷殘。
因為這起事故,顧阿姨的正常生活被徹底打亂了節奏,不僅手腕不靈活,不能自由轉動,腿腳也在事故后變得不利索了。
顧阿姨說
原本她的生活很豐富
經常游泳、練瑜伽
如今出不了門
連藥片都握不穩
“整個人完全變了,就像被抽走了精氣神。”
撞傷顧阿姨的
是網約兼職保潔員彭女士
不過,對于這場事故
彭女士卻有另一番說辭:
“上午做了好幾家,午飯還沒吃就趕著去拿物料,我騎得很快,一直走左邊超車,前面有個阿姨,她也騎得很快,她不想撞到前面的人,就把車子突然往我這邊拐,我這才撞到她的車尾了。”
對于這起交通事故,雙方各執一詞,顧阿姨說自己是被撞方,自然是無辜的。彭女士卻說,顧阿姨突然偏移路線,也有錯。
由于事發路段監控被遮擋,事后彭女士又不配合交警部門調查,因此,交警部門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但對于事故責任沒有進行認定。
顧阿姨找彭女士和她工作的平臺索賠,都吃了閉門羹,無奈之下,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彭女士及她所在的平臺共同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17萬余元。
焦點一:交通事故責任誰擔?
法院經過審理
首先對這起交通事故做了認定
法院認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非機動車超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車輛行駛,要充分觀察周邊情況,并與被超越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因此,不斷超車的保潔阿姨彭女士應當承擔全責。
焦點二:17多萬的賠償費誰來賠?
事故責任有了認定
“賠償費用誰來賠?
平臺要不要承擔用人單位責任?”
成了另一個爭議焦點
法庭上
提供保潔服務的平臺
直接否認“三連”:
●平臺只提供信息服務,和保潔員是新型互聯網平臺服務合作關系,沒有勞動關系、雇傭關系。
●領取保潔物資是自愿行為,并非強制工作內容。
●事故發生在午休時段,不屬于工作時間。
面對平臺全盤否認的態度,彭女士很氣憤:“明明每天被平臺考核監督,現在卻說我不是他們的員工?”
彭女士于是拿出了“工作群”的聊天記錄、勞務費轉賬記錄等截圖,證明自己受到了平臺很強的控制和管理。
那么
保潔員結束訂單后去領物資
這段時間屬于工作時段嗎?
網絡家政服務平臺
要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嗎?
法院經審理認為,領物資行為與保潔服務有密切聯系,平臺也是受益方,因此,應當認定為執行工作任務。
普陀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浩龍表示,無論是接單服務質量,還是其他方面,平臺日常都對保潔員有較強的管理、監督和支配,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替代責任。
最終,普陀區人民法院判決,由平臺賠付顧阿姨17萬余元。
不過,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也就是說,后續平臺可以向彭女士追償損失。
來源:新聞坊綜合案件聚焦(記者: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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