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博主發帖稱,業主購買有產權車位,但一次只能錄一輛車進出,官方表示已與物業協調,但收效甚微,讓業主理解一下。
既然是買了有產權的車位,那業主想停哪輛車是業主的自由(只要他停在自己車位上),物業憑啥限制,說的好聽是報備,就是把自己當爺了。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當地官網平臺回復。
官方回復(點擊回復)
吉州區習溪橋街道辦事處回復:
關于“鷺州學府業主購買有產權證車位,但一次只能錄一輛車進出"事件的回復
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們高度重視,當即派員進行處置,到小區深入了解情況并與物業進行協調。據了解,小區實行“一車一位”對應管理,如果同一業主多車輛進入,則非對應的車輛需要收取相關的費用。在小區停車系統內注冊的車輛未進入停車場的情況下,業主的其他車輛(限一輛)可享受免費停放,但要提前與物業進行溝通,物業需要在停車系統內進行調整后即可免費。據物業表示,小區停車位有限,如果業主只購買了一個車位,但同時多輛車進入停車場,則要占用多個停車位,無形之中擠占了其他業主該享有的資源。經我們與物業協調,收效甚微,敬請理解。
從這個回復來看,當地街道辦事處對于此事經過調查協調后,也是愛莫能助。明確問題就是,如果業主只購買了一個車位,但同時多輛車進入停車場,則要占用多個停車位,這顯然也不合理。
-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紛紛議論。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真知灼見”:
是可以同時錄2臺,前提是第一輛車在里面停著沒出來,第二輛進去就要按正常收費計算,目前我也是這樣操作的。因為只買一個車位。
我這里可以錄多架車,但不能同時進入,一輛在里面,另一輛不能進入。
一個車位錄上十來臺車,私下每臺收200一個月,一本萬利。
業主自己產權車位,自己拿來停什么車,物業管得著嗎?就如同業主的房子,只要業主自己住得下,住幾個人,難道物業也要管?!
我跟物業就是這樣鬧翻的,二個車位,登記了三臺車,而且也說好了,只能停二臺,如果三臺車同時都進,就要收三臺車的費,但明明停了二臺車還在自家車位上,物業后臺修改出口桿,要收費。
按照物業收取管理費的項目內容,他是按車位收取,又不是按車的數量收取。所以業主一個車位可以錄多臺,只是同時只能免一臺的停車費。
- 從網友們的留言評論來看,也是人間清醒。如果只買一個車位,業主錄多少臺車信息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只能允許一個時段停進一臺車。
當前最大的問題,或是這套車輛管理系統無法提供這種功能,導致業主的其他車輛無法同時錄入信息,因而引發業主不滿。
換言之,如果能夠控制同一車位在同一時段,只允許一輛車進出,其他車輛哪怕登記也進入不了,或者后進入的車輛留正常計費。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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