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關乎農民居住權益。下面,全國三農調研中心的調研員為大家梳理一系列宅基地相關知識。
1. 主體限定
宅基地使用權僅歸屬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村或城鎮居民無法跨集體獲取,保障本村資源分配公平。
2. 審批流程
村民需以戶為單位向村民小組書面申請,經村級組織審核、鄉鎮部門聯審后方可獲批,未經審批建房屬違建。
3. 無償取得
村民獲宅基地無需支付土地出讓金,僅可能承擔少量證書工本費,遇收費索求屬違規。
4. 永久使用
現行法規未設使用期限,房屋存續期間可長期使用。但房屋坍塌超兩年未修復,宅基地或被集體收回。
5. 轉讓限制
僅限在本村集體成員間流轉,轉讓后原戶主再申請宅基地將不予批準。
6. “一戶一宅”
每戶僅可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標準由各省自定(如部分地區限120㎡/戶)。出賣、出租住房后,除繼承外不得再申請。
明晰這些規則,既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避免因違規導致的糾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