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動一刀”的代價
——全國首例過度醫療民事公益訴訟案背后
125份病歷中,113份病歷存在對未達到手術指征、不符合手術條件、有手術禁忌證的患者實施手術及違反診療流程實施手術等過度醫療違法行為……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一批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黃石市檢察院辦理的某醫院過度醫療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民事公益訴訟案引發廣泛關注。據了解,這也是檢察機關辦理的全國首例過度醫療民事公益訴訟案。
實踐困境:已有行政處罰
不足以有效懲戒過度醫療行為
什么是過度醫療?社會上存在不同的認識,有學者認為過度醫療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超過疾病實際需要的診斷和治療的醫療行為或醫療過程。然而對患者自身來講,由于缺乏醫學專業知識,大部分人很難判斷自己是否被“過度醫療”。
檢察機關關注到這個情況,源自2023年4月14日黃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移送的線索。據了解,涉案醫院是營利性醫療機構,年均診療手術患者1500余人。該醫院自2020年以來,每年都因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黃石市衛健委組織相關專家隨機抽查涉案醫院125份病歷,認定其中113份病歷存在對未達到手術指征、不符合手術條件、有手術禁忌證的患者實施手術及違反診療流程實施手術等過度醫療違法行為,加重患者就醫負擔,嚴重擾亂醫療秩序。
記者了解到,此前涉案醫院多次受到行政處罰,但根據醫療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每次只是被處罰數萬元,這樣的處罰力度對于該營利性醫療機構來說“不痛不癢”。黃石市衛健委認為,已有行政處罰不足以有效懲戒涉案醫院的過度醫療行為,商請檢察機關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懲戒、遏制過度醫療等醫療亂象。
黃石市衛健委為什么會主動找到檢察院,商請公益訴訟檢察介入?在檢察機關走訪黃石市衛健委詳細了解情況過程中,黃石市衛健委有關負責人提到了3個案件,講明了希望檢察機關助力整治的緣由。這3個案件分別是:檢察機關督促生態環境部門整治醫院超標排放醫療廢水行政公益訴訟案;檢察機關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衛健部門整治醫院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對治療效果作出承諾的行政公益訴訟案;檢察機關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整治小區問題電梯行政公益訴訟案。這幾起案件或對當地醫療系統影響巨大,或助力行政機關解決了治理難題,給行政機關留下了深刻印象,也讓大家看到了檢察公益訴訟在守護公共利益方面可以發揮的作用。
沒有先例
能否作為公益訴訟案件辦理?
黃石市檢察院收到該案線索后,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該案能否作為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是否有法律依據?如何嚴格依法辦案?放眼全國,并沒有辦理此類案件的先例。
《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從事營利性診療、護理、整形服務的醫療機構……不得虛列服務項目或者超過規定標準收費,不得使用與診療護理無直接關系的藥品、醫療器械或者進行不必要的檢查、檢驗、治療……”涉案醫院系營利性醫療機構,其實施的過度醫療行為屬于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范圍。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加良認為,檢察機關可以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自行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由此,黃石市檢察院認為,檢察機關應發揮民事公益訴訟的兜底保障作用,彌補行政執法手段的不足,震懾、遏制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如何用扎實的證據證明該醫院確實存在過度醫療行為?辦案遇到的第二個問題是調查取證。黃石市檢察院通過到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委、醫療保障局、稅務機關和銀行、醫學會、涉案醫院等詢問,咨詢相關人員,調取涉案醫院的市場主體信息、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經營狀態,行政執法卷宗等,初步查明涉案醫院存在實施過度醫療等侵害眾多患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相關規定,過度醫療行為可以通過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等診療規范予以判斷。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相關規定,對過度醫療行為的判定可通過病歷審查實現。醫學會等有資質的組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診療規范,運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對病歷審查后出具的專家意見,經質證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北京中醫藥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教授、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指出,過度醫療行為具有隱蔽性和復雜性,在判斷其是否侵害公共利益時,應綜合考慮患者的數量、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以及對醫療資源分配的影響等多方面因素。
黃石市檢察院商請黃石市衛健委委托具有醫療鑒定資質的機構,對125份抽樣病歷中明顯違反診療規范的過度醫療行為及相應費用進行評估。黃石市醫學會出具《醫療技術專家咨詢意見書》,認定上述125份病歷中對“未達到手術指征”“無手術適應證”“有手術禁忌證”的患者實施手術的過度醫療行為,占抽取總樣本的49.5%,涉及的醫療費用為17萬余元。
如何通過依法履職震懾、遏制違法行為,取得行政處罰難以達到的治理效果?黃石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負責人梅帥表示,根據《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該案中,醫療機構故意告知醫療患者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對患者實施過度醫療的行為構成欺詐,檢察機關可以參照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主張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關于金額的認定,梅帥表示,過度醫療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計算出全部金額,檢察機關探索以樣本病歷中患者支付的醫療費用作為懲罰性賠償金計算的基數,發揮懲罰性賠償的懲戒、警示作用,以此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預防性功能。
提起訴訟
懲罰性賠償督促醫院依法依規經營
2023年8月28日,黃石市檢察院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于同年8月29日發布公告,公告期滿后無其他適格主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23年10月25日,黃石市檢察院以涉案醫院為被告向黃石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涉案醫院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3萬余元。
2024年4月19日,黃石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2024年5月27日,法院作出判決,支持黃石市檢察院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截至2024年11月25日,涉案醫院已支付了前兩期懲罰性賠償金31萬余元,剩余款項將于今年5月27日前支付完畢。
2024年7月11日,黃石市檢察院、黃石市中級法院聯合向涉案醫院發出建議書,建議涉案醫院依法依規經營,嚴格遵守診療規范和操作規范,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其后,黃石市檢察院、黃石市中級法院聯合開展“回頭看”發現,涉案醫院通過股權變更、管理層更換、邀請專家開展全員培訓,建立完善崗位職責、診療規范、操作規范、手術分級與授權管理、醫療安全警示等系列規章制度進行了整改,整改成效得到了衛生執法部門確認。
過度醫療行為嚴重侵害患者人身財產權益,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損害公共利益。對這起過度醫療民事公益訴訟案,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全程指導辦理,并召集部分省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負責人旁聽、觀摩庭審。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主辦檢察官劉家璞表示,對社會公眾深惡痛絕的過度醫療現象,在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但無法達到治理效果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違法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充分彰顯了民事公益訴訟有效破解公共利益保護困境、彌補行政監管不足的制度功能與獨特價值。這起案件作為典型案例發布,為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了示范,這也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來源:檢察日報 記者:閆晶晶 漫畫: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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