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位父親告自己兒子和前兒媳,要求他們償還買房時欠下的1980萬本金和利息。兒媳張某驚呆了,原來前公公買的全款房還是借的錢?
早些年劉某為兒子小劉結婚,花2400萬全款買下上海的一處房產。沒多久也就是次年1月,小劉就和女友張某結婚了。
但是沒想到,結婚還不到三月,兩個人又協議離婚了。約定小劉名下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歸小劉,張某分得1500萬。
此事老劉是否知情,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不確定。不排除小劉和張某串通,隱瞞了此事。
三年后,或許老劉終于知道兒子兒媳離婚真相,或者是兒子結婚不到三月又離婚還給了張某1500萬讓老劉實在氣不過。
總之不管小劉是出于什么目的,又或者是單純被騙,總之給了張某1500萬補償款,任誰看了都覺得給得太多。畢竟這本來就是婚前財產,照理說張某是拿不到這么多的。
前夫好說話,前公公可不是。
小劉離婚三年后,老劉把小劉和張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償還買房時欠下的19080萬本金和利息。張某愣住了,才知道小劉給老劉寫過欠條。那房子是全款買在小劉名下,可是父子間寫了欠條!
張某表示她不知情,跟這個欠條沒關系。但是法院調查后認為小劉的離婚協議給張某太多,超過一般水平,甚至有兩人商量著侵占老劉財產的嫌疑。判決兩個人要償還。
到底是誰在坑爹?幸好老劉選擇了法律武器,不然一切成空白忙了半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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