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數字化浪潮席卷之下,網絡為公眾獲取法律服務開辟了新途徑,然而,與之相伴而生的是各類打著法律旗號行騙的陷阱,王某某的遭遇便是其中典型案例,值得從法律專業視角深入剖析,為大眾敲響警鐘。
一、案件緣起:看似誘人的“免費”承諾
王某某,一位在商海拼搏的普通經營者,因商業往來遭遇合作方欠款問題,資金周轉受阻,陷入困境。焦慮之際,他在網絡浩瀚信息中覓得一則來自湖北某“法律服務機構”的宣傳:“只要有條據,不用繳費幫你打官司,款收回來的時候給 5%的代理費”。這一承諾精準擊中王某某痛點,在其眼中,既能解決燃眉之急,又無需前期高額費用投入,無疑是絕境中的救命稻草。從法律層面看,正規律師執業規范與職業道德要求律師在接案時,應清晰、如實告知當事人收費模式、可能的成本支出及風險預估。但此虛假宣傳故意模糊關鍵信息,以“免費”為餌,隱匿后續諸多收費名目,已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為非法斂財行徑拉開序幕。
二、陷入泥沼:步步緊逼的違規收費環節
1. 調查費的蹊蹺索要:王某某提交資料后,辦案人員變更,新接手者旋即要求支付 1000 元調查費。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實踐,調查取證雖可能產生費用,但通常由法院依職權或根據當事人申請,在法定程序下進行,費用收取與支付有嚴格規范。例如,當事人申請法院調取證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居多,或按法院規定流程預先繳納至指定賬戶,絕非私下轉賬給所謂“辦案人員”。此處騙子巧立名目,利用王某某法律知識盲區,違規操作,迫使他陷入被動付費境地。
2. 變本加厲的“關系費”與“追加調查費”:不久,3000 元的二次收費要求接踵而至,理由是疏通關系與深入調查。在法治社會,司法公正獨立是基石,案件審理依證據、法條與程序推進,不存在花錢“疏通”一說。且律師辦案費用應遵循律所統一收費標準,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隨意追加不合規費用嚴重違反律師執業紀律。王某某在此番轟炸下,因前期投入“沉沒成本”心理作祟,無奈就范,進一步深陷騙局。
3. 可疑的保全費繳納方式:最后,騙子拋出“保全費交到辦公室擔保”的要求。保全程序在法律中有嚴格規制,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需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請書、提供擔保(常見為保函、現金擔保等法定形式),經法院審查批準后執行,費用繳至法院指定賬戶。騙子此舉不僅混淆繳費主體與流程,更暗示其可操縱司法保全環節,妄圖以虛假權威裹挾王某某,持續詐取錢財。
三、真相揭露:法律程序漏洞下的騙局原形
王某某妻子偶然察覺異常,經仔細甄別發現關鍵:涉案欠款糾紛早經法院審結,進入執行程序。依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即同一當事人,就同一法律關系,提出同一訴訟請求,法院已作出生效裁判的,通常不予受理再次起訴,除非出現如發現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等法定再審事由。該“律師”罔顧此鐵律,鼓吹二次訴訟,只為延續詐騙流程,足見其毫無法律敬畏之心,肆意踐踏司法秩序。
四、法律反思與防范建言
1. 監管缺位亟待填補:網絡平臺對法律服務廣告審核松散,致虛假信息泛濫,是騙局滋生土壤。監管部門應強化法規落實,要求平臺嚴格審查廣告發布主體資質、宣傳內容真實性,對違規平臺課以重罰;同時,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非法執業清查力度,定期巡查網絡法律服務市場,吊銷違法者執業許可,從源頭遏制詐騙。
2. 普法深度與廣度拓展:公眾法律素養欠缺使騙子有機可乘。需構建全方位普法體系,社區開展模擬法庭、法律講座普及常見法律糾紛處理;學校將實用法律課程納入教育體系,培養學生基礎法律意識;媒體制作專題節目,深度解讀熱點法律案例,提升全民知法、懂法、用法能力,以法律知識武裝大眾,使其能第一時間識破騙局。
3. 當事人自我保護強化:遭遇法律問題,當事人應首選正規途徑,前往律所咨詢,核實律師執業證真偽(可通過司法廳官網查詢)、了解律所口碑;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仔細研讀條款,明確收費明細、服務范圍、案件流程,對不合規要求堅決說“不”;一旦懷疑受騙,及時保留證據,向公安機關、司法局投訴舉報,借助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王某某的慘痛經歷為網絡法律服務亂象劃下一道深刻警示線,昭示著凈化網絡法律環境、提升公眾法律素養已刻不容緩。唯有各方協同奮進,以法律為準繩,筑牢防范之堤,方能讓網絡成為傳遞公平正義的法治橋梁,而非詐騙滋生的黑暗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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