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22日,時任中紀委第一書記的陳云,收到了中央統戰部顧問劉瀾濤同志的一封來信。信中,劉瀾濤對于化工部副部長楊義邦,因為犯了嚴重錯誤,卻只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出了質疑。
陳云
他認為這個處分太輕了,不足以警示別人,也不利于法紀的公平,更不利于黨風建設。
陳云看到來信后,很快便作了批示,憤怒之情溢于言表:“這件案子書記處討論了兩次,不作決定,我是退無可退,才由紀委作出決定的。一部分參加書記處(討論)的同志顧慮重重,我看沒有必要怕那些負責同志躺倒不干,要講黨性,不怕他躺倒,誰要躺倒,就讓他躺吧?!?/strong>
很顯然,陳云是將這個案子交給了中央書記處討論的。但是,就該如何處理楊義邦這件事上,書記處有些同志意見不統一,擔心這個案子處理不好,會影響干部的積極性。因此,遲遲做不了決定。
陳云
當然,也正是陳云的這個批示,推動了對楊義邦案子的重新處理,經過認真審查,并對案件充分取證后,楊義邦最終受到了留黨察看兩年和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處分,國務院也撤銷他的化工部副部長的職務,而他也成為改革開放后,第一個因為經濟問題受到處理的部級官員。
那么,楊義邦到底犯了什么錯誤,在處理過程中,中紀委到底受到了哪些阻力呢?一切還得從頭說起。
80年代初期,改革開放的浪潮興起,各行各業都在解放思想,搞活經濟,都下了不少的功夫。但是,事物都有兩面性的,改革開放在盤活經濟的同時,西方的一些腐朽的思想也跟著滲透起來,有些政策制度沒有跟上,讓一些人鉆了空子。
1981年夏,中紀委陸續收到了一些關于化工部副部長楊義邦的舉報,集中反映他與香港某皮包公司簽訂貸款備忘錄,并給予公司的負責人柯某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顧問頭銜,導致發生柯某以我國大型企業代理人的身份到處行騙,擾亂經濟秩序、破壞我國際信譽等問題。
中紀委專門成立了調查小組,對這些舉報進行了深入地核實,最后查實,楊義邦確實是在沒有搞清楚柯某這個公司真實實力的情況下,擅自與他簽署了6億美元的貸款備忘錄,也確實授權給了他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顧問頭銜,而且也收受了柯某的好處,致使國家利益受到了損失……
而這個柯某,就借著這個頭銜,到處說自己是大型國有企業的代理人,在國際社會到處拉關系搞資金,然后進行投進倒把,充當中間人,從中獲取了巨額利潤,嚴重干擾了我國的出口貿易秩序。
楊義邦所有問題查清后,中紀委啟動了處理程序,開始對楊義邦的問題進行定性追責,并向中央書記處遞交了處理報告。可沒想到,在這個過程中,中紀委卻遭遇了巨大的阻力。
中央有些同志認為,楊義邦的錯誤可以理解,這都是在改革開放探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冒然地處理這樣一個省部級的領導干部,恐怕引起社會輿論,也會打消一些同志招商引資積極性的。
為此,陳云專門給相關領導打了電話,談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楊義邦的這個案子必須要辦。否則,這是要影響黨風的。并說,如果這樣的風氣剎不住,那我們就對不起那些為了新中國建立而犧牲的千千萬萬的烈士們。
可即便是這樣,這件案子在處理的過程中,還是有人持反對意見,導致中央書記處遲遲做不了決定。陳云只能先走紀委的程序,給予了楊義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可是,很多像劉瀾濤這樣的老同志聽聞這個消息后,都感覺這樣處理太輕了,都紛紛給陳云提出了意見建議,并給了他無私的支持,這讓也讓陳云堅定了對楊義邦重處理的決心。
人民日報報道
最后,他讓中紀委再次向中央書記處請示,重新審查研究對楊義邦的處理,終于得到了支持,做出了嚴肅的紀律懲處。楊義邦也成為了改革開放后,第一個受查處的省部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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