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從事房地產銷售并且在貝殼加盟店工作的房地產銷售人員看到這樣的新聞,不得不感嘆一句,有些中介銷售人員為了成交。欺詐,隱瞞,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近日,36歲的湖北籍女程序員王雯就向記者訴說自己2023年買房時遭中介隱瞞。欺詐,導致買到兇宅樓棟,現在還在打著官司,事后的處理問題更是遙遙無期的辛酸買房過程。
那么具體情況是怎樣呢?本人將以大白話的形式給大家講解清楚。
王雯和丈夫在北京打漂打拼多年。2023時還沒結婚,當時和男友年齡都偏大,不得不把婚事提上日程。
他們本計劃著在2024年的1月份舉行婚禮,但就算感情再深厚,也需要有一個穩定的家,不再受租房的痛。
在2023年夏天。他們開啟了看房的旅程,他們當時的想法也很簡單,盡快買一套房。盡快過戶,盡快裝修,盡快搬進去,也幻想著自己以后婚后的美好生活。
在2022年的下半年之后房地產就已經處于了低迷狀態,2023年更是明顯,所以這時候也正是入手的好時機。
北京,我國的首都,鏈家的起點,貝殼鏈家的總部。在首都房地產行業貝殼鏈家可以說是一家獨大。
王雯和丈夫自然也就選擇了北京鏈家房地產公司。
當時王雯和丈夫聯系的是一個姓袁的中介。對于袁姓中介來說,市場低迷,王雯這種磚頭客肯定是不能放過。
袁姓中介熱情地帶著王雯在北京海淀區看了又看。也一邊了解著王雯的各種需求,比如說朝向,樓層,位置,價格等等。
王雯對袁姓中介說自己和丈夫是新婚,自己和丈夫都比較忌諱兇宅,連樓棟都不行。
對此,袁姓中介也不知道聽沒聽全。在帶看期間也會問房屋維護人
(房屋維護人是貝殼獨有,房屋維護人可以說是對維護的這套房子最為熟悉的人。)
這間房有沒有發生過不好不詳的事情,這種事情畢竟比較少,所以基本都回答沒有。
2023年9月王雯終于在袁姓中介的帶看下看中了北京海淀某小區一套售價七百多萬元的房子,當時該房屋的維護人叫王某權。在貝殼體系中。(如果帶看人帶客戶去看房子時,維護人是需要陪同的,并且還需要掃碼。)
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貝殼體系人員在帶看二手房屋時總有一些其他的人員出現。
當時陪同王某權出現的還有他的下屬,應該也是他的親戚叫王某元。(個人懷疑王某元是鑰匙人或者攝像人錄入人等等,房子成交之后都可以享受拆分)。
當時袁姓中介也像之前一樣詢問維護人王某權與王某元這套房子有沒有發生過(兇宅),說客戶很介意這一點。
當時兩人都很堅定的回答說沒有。既然沒有,這套也就正合他們心意。
于是讓袁姓中介去談,終于在9月11日業主(呂某)客王雯中介袁姓維護人也需要配簽四方敲定所有事宜之后,最后以708萬的價格在中介公司簽訂了合同。
在簽訂合同的當天,王雯要向中介方支付2%的中介費(貝殼的合同中叫居間費服務費)也就是141600元,這個南方和北方還是有一點不同,北方是客戶支付所有的中介費,南方基本是業客雙方各支付1%的中介費。
不過我聽北京的中介朋友說,他們那邊當時的規定是要收2.7%的中介費,可能近些年的效益不太好,降了下來。
然后客戶王雯還要向業主方支付定金20萬元。
之后沒有問題的話就是在簽訂合同的幾天后要去辦理網簽,辦理網簽可以說是為了保護客戶,防止這套房屋二次買賣。也可以說是鎖死了這套房子。
其實在買賣合同中是有兇宅這一條文,但可能達不到王雯的要求,她是要求這一棟都不能有兇宅,但是合同中是這間房屋不是兇宅。在簽訂合同中是要勾選的。所以現在的問題猜想應該就在這。
當時王雯的父母還有她丈夫的父母,為了盡快讓他們小兩口完婚。王雯的父母賣了自己的兩套住房。然后出去外面租房子住,他的公公婆婆也是把自己唯一的住房賣了出去,然后換成了一套四五十個平方的房子。
可以說普通人想要在一線城市安家的代價真的很大。雖然掏出了四百萬,但也掏空了他們兩個家庭。
(在網絡上有一個詞叫買房要掏光六個口袋,指的是男方的父母,外公外婆,爺爺奶奶三個口袋以及女方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加起來6個口袋,這還不包括他們自己的口袋。所以他們還是有能力的。只掏空了兩個。)
在同年10月,一位也住該小區的王雯同事聽說王雯買了這一棟樓的房子之后,不禁驚訝了起來,說你不知道你買的那一棟樓在三個月之前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嗎?
王雯和丈夫聽到這個消息之后可以說是如遭雷劈,頓時怒不可遏,和丈夫就去質問袁姓中介和維護人王某權還有王某元。
王雯和丈夫在中介口中聽到確切的消息,原來在五六月份,這棟樓的有一個人因為生活不順輕生了。
而且在事件發生之后,房源維護人王某權和王某元都親眼目睹過相關的車輛停在樓下。但是他們竟然睜眼說瞎話說沒有發生過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王雯決定不再履行合約。之前心儀的房子現在怎么看都不符合自己的要求了,并且自己之前還多次和中介強調,對這方面很忌諱。但竟然還敢這樣騙她。簡直是叔可忍,嬸不可忍。
但對于呂姓業主來說,自己沒有違約,也沒有出過任何錯誤,現在網簽了,你們這樣拖著我,肯定不行。于是在2024年的1月一紙訴狀將王雯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最終法院宣判雙方解約,除了早前支付的20萬元定金,王雯還需支付業主呂某50萬元的違約金與7000元的訴訟費。
王雯與家人的心簡直在滴血,買房被騙,賠了70萬出去,再加上中介費(居間服務費)141,600元,還有訴訟費7000元,相當于848600元拿出去了,卻什么都沒有得到。
其實在之前王雯也想找中介,業主三方坐下來好好談一下。但此舉卻遭到中介方的強烈拒絕。(這一點我有點想不通。這中間絕對有什么事,就我所知出了這種事一定是積極處理)。
之后中介人員對王雯一家進行了各種辱罵謾罵。誹謗,誣蔑以及威脅。
比如說王雯年邁的母親就接到中介方的威脅信息電話,說自己可以找水軍,把他們一家的信息都給暴露出去等等之類的話語。
鬧到最后更離譜的是一位自稱是大區的韓姓總監,打電話給王雯的母親,威脅的意味更是不言而喻。
說這事對你的閨女……不管是工作,地點或者對你女婿的工作地點,工作職業……因為我就是處理這種糾紛的,這么多年了……反正您自己權衡,反正到最后肯定對當事人不利的……其實對于我們吧,我們很淡定,沒關系。
王雯說這位韓姓總監是后期專門負責處理這起糾紛的工作人員。
(不過個人覺得這個總監應該不是擁有實權的總監。應該是這個區域一個專門處理糾紛的人員。畢竟在貝殼體系中職稱都喊的很大。而且我也和那些擁有實權的大區總監有過交談對話,他們處事風格不像這樣。他們也沒有那么閑。一個月五六萬以上的工資,處理不完的事。)
但是他們沒想到的是王雯的母親把這些對話都給錄了下來,只能說這個韓總監職業生涯到頭了,在貝殼體系對于這種事情很慎重,再加上現在上了熱搜,鬧得全網皆知。
這種種打擊對于王雯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自己全家老少,掏空了幾個口袋,好不容易湊了四百萬首付去買房,現在房子沒有著落。還要受你們這樣欺負,感受到他們太無法無天。
王雯說當時情緒低落,甚至在當年10月他還因為抑郁想過輕生,還好被旁邊的業主所救下。
王雯還提供的一份北京大學第六醫院出具的門診病歷顯示,其精神檢查為“情緒低落,精神崩潰,頻繁想死,感覺前途渺茫,注意力集中困難……覺得對不起家人,不能正常工作及生活,跳樓自殺一次……”
院方診斷意見為急性應激狀態,出具時間為2023年11月。
后面1月份業主把王雯和丈夫告上了法庭,對于業主來說,王雯沒有任何優勢,所以只能賠償50萬了事,但對王雯來說什么都沒得到,還落一身騷,也不肯善罷甘休,一直訴狀把北京鏈家中介方訴至到海淀區人民法院。
王雯認為鏈家提供了虛假信息,故意隱瞞房屋的重要信息,構成違約,造成自己重大經濟損失,王雯向北京鏈家索賠自己賠償出去的50萬,加20萬定金,并且退還所有的居間費用,還有在那期間租房的費用。
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在2023年11月在北京市海淀區房管局做約談筆錄時,王某權和王某元均承認聽說過該小區該樓棟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但是中介袁某卻說只知道王雯不考慮兇宅,但是沒想到她連發生過非正常死亡的樓棟都不考慮。
2025年2月28日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中介方應當在簽訂合同前或者帶看時向客戶如實相告房屋的具體信息。
并且王雯在找房的過程中就已經向中介人員表示自己不考慮買(兇宅)的樓棟房屋。中介人員也有義務確認房屋的具體情況信息,中介人員更是應對房屋盡職調查,篩選出符合客戶要求的房源。
另一方面,鏈家公司工作人員在多場合表示知曉或者見證涉案樓棟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作為專業的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
鏈家房產公司在提供房源不僅要滿足客戶關于預算、坐落、朝向等一般需求,亦應對客戶的特殊需求進行關注和篩選,發現疑似情況亦應予以核實,或將疑似情況告知客戶,由其自行解決。
法院認為,王雯作為購房者,其自身亦應對購房特殊需求盡到一定注意義務,其未充分了解房屋情況,對特殊關注點予以確認,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
故應自行承擔部分損失。綜上,一審判決鏈家房產公司賠償王雯50萬元,王雯自行承擔已付定金20萬元及案件訴訟費。
盡管案子有了階段性結果,但在王雯看來,自己的人生已因這套婚房停滯不前,不僅夫婦倆的買房計劃被擱置,婚事更是無限延后。
王雯無奈地說,自己的人生大事被耽誤,鏈家公司至今未表達過任何歉意,“我們就當年領了個證,現在還租房住。”
目前,鏈家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身心俱疲的王雯也不知道,這樁麻煩何時才能終結。
其實這一類事件本可以避免的。當時我的老板對于這一類事件一直提醒我們要慎重,一定要如實相告,不要去弄這些虛假的信息。
所以跟老板做房地產有七八年。我們的公司是沒有發生過這一類事件,并且就算上了法庭我們也不是過錯方。
在處理的過程中,我們也一直秉承著站在正義的那一方,為正義發聲。
所以到最后我們那家房地產公司在那個區域走了很遠很遠,而其他的公司倒了一批又一批。并且我們的業績一直處于大區前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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