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摸魚刷到個帖子,是一位法務公司的銷售和客戶的聊天記錄,不知道怎么著,被律師發(fā)到了小紅書:
圖源網(wǎng)絡,侵刪,可以掃碼到小紅書看原文帖子
這不得了,法務公司竟然敢自稱自己比律所“高一頭”?
帖子發(fā)出來后,評論區(qū)立馬引來了一堆律師對法務公司的群嘲。
有的律師在diss法務公司人員的文憑;
有的律師罵這些法務公司演都不演了,直接硬騙;
有的律師自嘲原來律所的地位現(xiàn)在都這么低了……
我非常能理解律師朋友的不爽。
但說實話,其實大家的吐槽并沒有看透這背后的邏輯。
法務公司這位專員的說法就是完全扯淡,倒反天罡嗎?
還真不是。
因為,現(xiàn)在很多律所的實際控制人,其實就是法務公司的老總,大家都是“一伙的”,背后的老板是同一個人。
你可以這么理解,律所被法務公司/法律咨詢公司控股收購了。
律所里登記備案的主任,或者合伙人,并不是律所的實際控制人,律所的實際控制人是出錢收購律所的法務公司的老總。
這種情況下,法務公司的工作人員說法務公司是律所的“上級單位”,也不是完全沒道理和根據(jù)。
因為,法務公司的老總,管律所的主任、合伙人、律師呀,hhh......
不過,用上級單位的這個說法,確實容易誤導人。
如果是不了解這個生態(tài)的外行人,確確實實可能會被誤導,以為所有的法務公司/法律咨詢公司都比律所“高一級”。
但也不盡然。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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