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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梳理
(一)人物關系
父親陳宏與母親林慧為夫妻,育有子女陳軒、陳宇、陳詩、陳雅、陳靜。陳宇與妻子蘇瑤于2013 年 6 月 19 日登記結婚,陳軒是陳宇與前妻所生之子。陳宇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離世,陳宏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去世,林慧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逝世。
(二)房產(chǎn)及財產(chǎn)背景
房產(chǎn):2011 年 3 月 17 日,陳宇與甲公司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陳宇名下的舊房(1 間,建筑面積 48.8 平方米)被征收,補償方式為房屋產(chǎn)權調(diào)換或貨幣補償。安置房屋為一號房屋及二號房屋,實際安置面積 100 平方米,因超出應安置面積 15.1 平方米,陳宇需補交差額安置面積房款 67950 元。2012 年 9 月 29 日,陳宇辦理一號房屋及二號房屋選房手續(xù)。目前一號房屋無人居住,二號房屋由蘇瑤居住使用,上述房屋均未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
財產(chǎn):舊房征收補償款為142760 元,其中房屋補償款 47760 元,獎勵、補助費 95000 元。扣減應繳房款后,甲公司應向陳宇支付房屋補償款 47760 元及獎勵、補助費 27050 元。蘇瑤稱房屋補償款及一號房屋、二號房屋面積補差款均在婚前交納。陳軒主張依法分割上述房屋的拆遷補償款 74810 元。蘇瑤主張一號房屋、二號房屋裝修價值 20 萬元系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二人于 2013 年共同出資裝修房屋,但未提交證據(jù)。
二、爭議焦點
(一)原告訴求
陳軒要求繼承一號房屋、二號房屋,并分割拆遷補償款74810 元。
(二)被告訴求
蘇瑤要求分割一號房屋、二號房屋裝修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配。
(三)爭議核心
一號房屋、二號房屋的拆遷安置利益如何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割。
房屋裝修價值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否分割。
拆遷補償款74810 元是否存在,應如何分割。
三、裁判結果
一號房屋的相關權利由陳軒、蘇瑤、陳軒、陳詩、陳雅、陳靜共同享有,其中陳軒占二十分之七份額,蘇瑤占四分之一份額,陳軒、陳詩、陳雅、陳靜各占十分之一份額。
二號房屋的相關權利由陳軒、蘇瑤、陳軒、陳詩、陳雅、陳靜共同享有,其中陳軒占二十分之七份額,蘇瑤占四分之一份額,陳軒、陳詩、陳雅、陳靜各占十分之一份額。
駁回陳軒的其他訴訟請求。
駁回蘇瑤的訴訟請求。
四、案件分析
(一)證據(jù)分析
房屋繼承證據(jù):各方對一號房屋、二號房屋系陳宇死亡時遺留的個人財產(chǎn)無異議,且陳宇生前未留遺囑,應按法定繼承辦理。在繼承過程中,陳宇的父母陳宏、林慧在遺產(chǎn)分割前死亡且未放棄繼承,其可繼承遺產(chǎn)轉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陳宇先于父母死亡,其子陳軒代位繼承陳宇可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
裝修價值證據(jù):蘇瑤主張房屋裝修價值系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未提供證據(jù)證明,無法得到法院支持。經(jīng)法院釋明,蘇瑤不申請對房屋裝修價值評估鑒定,進一步削弱其主張的可信度。
拆遷補償款證據(jù):陳軒主張分割拆遷補償款74810 元,但陳宇取得拆遷補償款至去世間隔十年之久,無證據(jù)顯示該款項原狀存在,陳軒也未提交其他證據(jù)證明,法院不予支持。
(二)法律依據(j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遺產(chǎn)定義、繼承開始時間、法定繼承順序、代位繼承、遺產(chǎn)分配原則以及轉繼承等規(guī)定。如遺產(chǎn)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繼承開始后按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或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除外;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人于遺產(chǎn)分割前死亡且未放棄繼承的,其應繼承遺產(chǎn)轉給其繼承人等。
(三)遺產(chǎn)分配深度分析
房屋繼承份額:因各方同意同一順位均等分割房屋份額,法院根據(jù)法定繼承規(guī)則及轉繼承、代位繼承情況,確定陳軒占二十分之七份額,蘇瑤占四分之一份額,陳軒、陳詩、陳雅、陳靜各占十分之一份額。由于房屋未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法院僅對房屋相關權利進行分割。
裝修及補償款處理:因蘇瑤無法證明裝修價值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陳軒無法證明拆遷補償款74810 元存在,法院駁回二人相關訴求。
五、勝訴辦案心得
(一)證據(jù)收集與整理
在遺產(chǎn)繼承糾紛案件中,證據(jù)收集要全面且有針對性。對于房屋產(chǎn)權及繼承,要收集被繼承人與征收單位簽訂的協(xié)議、親屬關系證明等;對于財產(chǎn)性質(zhì),如裝修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需收集出資憑證等;對于拆遷補償款,要收集款項發(fā)放、使用記錄等。同時,要對證據(jù)進行系統(tǒng)整理,形成有力證據(jù)鏈,清晰呈現(xiàn)案件事實。
(二)法律精準運用
準確理解和運用繼承相關法律規(guī)定是勝訴關鍵。在判斷遺產(chǎn)范圍、繼承方式、繼承人資格等問題上,需精準把握法律條文含義。例如,明確不同形式遺囑的生效條件、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順序、繼子女繼承權的認定標準等。
(三)細節(jié)把控與綜合考量
此類糾紛涉及復雜家庭關系和諸多細節(jié)。要關注家庭生活中的居住安排、經(jīng)濟支持、情感交流等細節(jié);重視法律程序中的證據(jù)提交、主張闡述、證人證言等環(huán)節(jié)。本案中,遺囑訂立的時間、形式、內(nèi)容,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生活關系,債務的證據(jù)支撐等細節(jié),都對案件結果產(chǎn)生重要影響,需綜合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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