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你今天必須還!”
“我現在沒有能力,還不了!”
“那你就別怪我不講情面。”
“你想怎樣隨便,我就是沒錢。”
近日,在徐州鼓樓法院執行局執行談話室內,因800余萬元借款糾紛,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從昔日好友變得水火不容,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不如實申報財產,是否拘留?
在不斷探索和實踐中,徐州鼓樓法院用實踐給出了答案。
近年來,徐州鼓樓法院不斷深化執行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形成了配置科學、管理嚴密、監督有力的執行工作管理新格局,創新開展拘前“三必談”、送拘“三必做”工作法,持續推進執行工作。今年以來,該院成功化解涉拘留案件35件。
記者了解到,“三必談”是指每一個拘留案件必須依次經過執行局團隊長、分管副局長、局長三輪談話,談話人要扮演好“財務分析師”“心理疏導師”“法律宣講員”等角色,做好梳理被執行人資產、妥善化解雙方隱藏積怨、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工作。該案中,互不相讓的當事人在經歷了三輪談話后,漸漸放下了心里的執念,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達成一致意見,和解履行。
在做實做好“三必談”工作的同時,徐州鼓樓法院創新形成送拘心理疏導、警示教育、拘前化解“三必做”工作法,充分利用拘留決定作出后至送拘入所前的“黃金時間”段,最大程度化解被執行人所涉矛盾糾紛。
記者了解到,該院優化內部程序,完善“立審執”一體化協調配合,依托執前化解中心、執行服務中心、執破一體中心,突出靠前服務,多維服務,力促每個環節都把案結事了、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同時,凝聚外部合力,推動構建全區執行和破產一體聯動綜合治理機制,強化“執行+拘留”“執行+網格”等協作機制,多方面、多渠道、多措施做好查人找物工作,推進“執前化解、終本出清”走深走實,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司法為民、實質解紛,兼顧執行質量效果的同時,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對執行工作的要求。今后,我們將以更嚴要求、更實舉措開展執行工作,讓執行質效和群眾司法獲得感同步提升。”徐州市鼓樓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娟說。
來源:江蘇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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