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公布啦,于今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對于這次修訂變化中,絕大部分是有利于廣大群眾的。
比如實現了“全國通辦”,辦理結婚證不再用大老遠的跑回戶籍所在地了。
過去,婚姻登記需在一方戶籍地辦理,北漂、滬漂等異地打拼者,往往要千里迢迢回老家登記,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人戶分離人口達4.93億,流動人口達3.76億 ,在此背景下,舊規已嚴重制約婚姻登記的便利性。
還有新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強綜合性婚姻家庭服務指導工作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
這意味著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只是單純辦理登記,還將為新人提供婚前教育,幫助他們了解婚姻中的權利與義務,樹立正確婚戀觀;為夫妻提供家庭關系輔導,減少家庭矛盾。
像一些地區已試點的“彩禮協商指導”,通過專業人員介入,有效減少了因彩禮引發的糾紛。這對于促進家庭和諧、降低離婚率有著積極意義,也體現了對婚姻關系從“重登記”到“重質量”的理念轉變。
其次還要求加強婚姻登記場所規范化、便利化建設。鼓勵提供預約、頒證儀式等服務,增強了婚姻登記的儀式感,讓婚姻這一人生大事更具莊重性。
雖然這也和婚后雞飛狗跳的生活沒有多大的幫助,但至少也還是讓雙方多了一件共同美好的回憶和相對莊嚴的事情。
當然,在這其中,也有一條含有“隱患”的決定。那就是不用戶口本就可以直接把結婚證領了!
雖然說看上去這是方便了絕大部分年輕人,但實際上也有可能是害了不少的年輕人。在現實生活中是有一些父母“棒打鴛鴦”,活生生被父母拆散,因為拿不到戶口本而登記不了結婚,不能讓兩個相愛的人成為合法的夫妻,從而組成一個看似相愛溫馨的家庭。
但、這樣的父母也是極少數,而他們這樣做也是都有著自己的考慮,特別是女兒家,哪個父母不想讓自己的姑娘嫁給好人家呢。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可是一個女人的一輩子啊。
而那些絕大部分被父母阻止的姑娘都是剛剛出入社會,并沒有什么社會經歷的孩子,在選擇人生伴侶的時候難免會有一些沖動,只能看到眼前的甜蜜,并不會去考慮將來。而父母從古至今,不都是為之計深遠嗎?所以,這種完全不經過父母同意就登記的婚姻,以及雙方的未來,又會是怎樣的結果呢?
雖然現在離婚都倡導自由化了,兩人沒有孩子還好,是都可以來去自如。但如果有了孩子呢,是否真正的為孩子考慮過,不管孩子是跟了母親還是父親,TA們總是會有殘缺的愛啊。要是遇到一個偏心眼子的后爹或者后媽,TA們的日子可真的是太可憐了。小孩子殘缺的童年,是要用一生來治愈的。
所以對于這次婚姻登記改革,領證不再用戶口本,到底是方便還是隨便呢?雖然“方便”和“隨便”只是一字之差,但方便按理來講應該是不可以給隨便開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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