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柳南大隊執勤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孔某報警稱在河西路交通學校旁,其駕駛的小客車在左轉彎時與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受傷,已經撥打120救護車將傷者送往柳州市工人醫院總院救治。
執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勘察完事故現場后,隨即趕往柳州市工人醫院總院。執勤民警對摩托車駕駛人韋某進行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檢測結果為10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執勤民警依法讓醫護人員對其進行血樣提取,并扣留韋某的駕駛證,拖移其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經血液樣本報告顯示, 韋某事發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3.6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經調查,韋某曾于2016年6月因飲酒后駕駛被柳南大隊查獲并處罰過。明知道飲酒后不能駕駛機動車,卻再次僥幸上路,不僅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承擔事故同等責任,還將面臨拘留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柳南大隊對韋某處以:罰款1800元、并處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
為什么酒駕發生事故的概率會增加?
視覺:
一般人在正常狀態下的視野可達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產生危險。
觸覺:
飲酒后,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判斷和操作能力:
飲酒后,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疲勞程度:
飲酒后,人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同時,酒精還會麻痹人的心理讓駕駛人輕視甚至無視酒駕的危害。
自以為沒醉:
飲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現超乎尋常的“自信”,自認為還能夠開車,對酒駕危害重視程度不夠、防范心理較差。
心存僥幸:
一些駕駛人認為“不會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還有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交警提示
酒駕醉駕危害極大。飲酒之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人的視覺、觸覺等感官能力大大下降,無法及時準確發現意外情況,無法及時采取正確應對措施。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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