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蜂蠆有毒不敢除,棟折榱崩不能護。本為護宅斫病枝,豈料墨吏持符至?!?/p>
這兩天呢,胖胖刷到齊魯新聞一則報道:
四川旺蒼縣的高姓村民,修剪了一下自家后院那棵250歲的銀杏樹,結果被立案調查。注意,這是人家高祖自己栽下的樹,是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他也不是沒感情,甚至拒絕了別人出幾千塊錢要買這樹的提議,理由是“房后有樹寓意好”,一家人一直都很愛護這棵樹。
這可不是胖胖編的段子
這棵有250年歷史的古銀杏樹,長在房子邊,樹上有馬蜂窩,掉枝砸房頂,啄木鳥把樹掏空,孫子在家差點被砸傷。
所以戶主想都沒多想,修剪了幾根樹枝。
結果有些人就出場了,說你違法了,動了“三級古樹”,得查你。
有趣吧?這不就是典型的“為保護而保護”、“只要形式,不看實情”的亂來嗎?
你像這位村民說得很清楚:“我真不是有意要破壞這棵古樹,馬蜂窩蜇人太厲害了,到處亂飛,之前家人都被蜇傷了兩次,蜇怕了?!?/p>
樹頂部的枝丫,是因為兩個孫子經?;乩霞?,被啄木鳥掏空的部分,老是掉下來,有幾次砸到房子上擔心落下來砸傷人,一時著急,就想著自己把樹枝修一修。
你說他圖什么?
不是圖什么利益,不是砍樹賣錢,不是移植倒騰,是為了家人安全,怕掉枝砸人。
咱們再扯扯,這樹是誰的?
不是人家的高祖栽的嗎?
不是靠誰撥款種的,不是誰設計的,也不是他們立案調查方澆的水、施的肥,而是人祖輩子孫一代代看著長的。
你現在掛牌了,一塊鐵牌子一掛,立馬“升格”為“保護古樹”,然后子孫后代連修個枝都不能動了,動了就是“違法”?
那請問,這樹什么時候從他們家的樹,變成了“你的樹”?
保護古樹,不應該是為了“讓后人繼續享有它的價值”嗎?而不是“讓子孫修剪一下還被調查”啊,這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嗎?
而且,這戶人家沒賣樹,也沒想毀樹,反而在外人出價幾千買樹時,自己都舍不得賣。
這不是“破壞者”,這是“守護者”!
這次給出的說法是“已立案調查”,還要“復壯修復”。
那你確定現在的重點,是要“復壯”那幾根樹枝?
還是“修復”一下你們僵化的執行邏輯?
胖胖不是反對保護古樹,但保護不是死守表面形式。
枝丫本來就是要定期修剪的,難道要讓樹長到頂棚上?馬蜂窩住進去蜇到周圍人才顯得“自然原生態”?
現在只是修剪幾根枝丫,就要立案調查?這是“維護自然”,還是“某種形式上的擴張”?
是不是破壞,由誰說了算?由它們。
這就叫“不對等解釋權”。
它們不是不講理,它們是壟斷了解釋什么叫“講理”。
是這個道理吧?不關心你家里是不是受傷了,不關心你是不是用盡善意保了這棵樹幾十年,它們只關心:“你是不是破壞了我覺得值錢的東西”。
保護古樹,是沒錯。
我們都該尊重自然、敬畏生態,但前提是:這個“自然”,要和人共處,而不是凌駕于人之上。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
你不讓我動樹,可你又不出人來清馬蜂窩。
我怕被砸了修個樹枝,你卻要立案處罰。
樹是我祖宗種的,你卻說我“非法修剪”。
這次事件中,胖胖從頭到尾看不到任何“人本主義”的思維,看不到一絲體恤的溫度。
那么問題來了:你是為了“自然正義”,還是為了“程序正義”?
現實的邏輯應該是:
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優先,真正有惡意毀樹行為才應嚴罰,而不是對本就承擔風險的人落井下石。
這才是保護古樹的正確做法吧?
這事不只是“過度”這么簡單,而是折射出一種“脫離生活、脫離人性、脫離常識”的執行邏輯。
它們假裝尊重自然,實則忽視人的合理訴求;
它們掛著保護之名,行的是責任甩鍋之實;
它們打著某種旗號,卻把人逼成“違法者”。
一棵250年的古樹,能活到今天,難道是因為它們?
是因為這個家族幾十代的守護,而不是因為你掛牌之后形式上的監管。
你可以掛牌,但不能霸占;
你可以監督,但不能過度;
你可以處罰“破壞者”,但請放過“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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