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您演戲,父母家人、親戚朋友、領導同事、情侶閨蜜,專業保密。”“生活演員,也可以電話演戲,線上線下都可,應付催婚。”“雙方父母見面商量訂婚結婚的事情,可自己是離異家庭怎么辦?可以找我們。”……《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社交平臺上有許多自稱“家庭演員團隊”“生活演員經紀人”的賬號,發帖引流招攬生意。他們宣稱可以滿足雇主在特定場景的需求,以角色扮演方式充當某人的父母、伴侶、朋友、領導等。這些“出租自己”的人也被稱為“生活演員”“家庭演員”。
(4月10日《法治日報》)
有需求,自然就會有市場。能賺錢的行業總是會有人蜂擁而至、前赴后繼,哪怕是不怎么光鮮的,不怎么道德的,甚至還可能是違法的。可是,生活不該是一場演出,親情也不該是一場演戲,而解決問題也指望不上演技,再好的“老戲骨”,再好的“演技派”也解決不了現實存在的真問題。
又何況,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還容易滋生灰色地帶,帶來法律問題、社會隱患?從既往媒體報道的案例來看,涉及的問題不少。比如,某地一位扮演女友的女孩,跟著男方“回家過年”,結果被性侵犯了,可謂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而這樣的侵犯并不少見;比如,某地的一位男子,聘請“家庭演員”出演女友,結果將自己的各種隱私泄露出去,被不法人員拿著逼著其給自己打款,損失了好幾萬元,最終承受不起才去報警解決。據公開報道,“家庭演員”還可能成為不法行為的幫兇。此前,一女子戀愛期間花錢雇請“假爸爸”,之后虛構“父親”經商賬戶被凍結需找關系解凍等事由,以此騙取男友父母、姐姐及其朋友等人共計200余萬元。最終,該女子和“假爸爸”犯詐騙罪均獲刑。
花錢聘請“家庭演員”,別讓家庭問題催生“橫店影視城”。從記者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購買“家庭演員”服務的客戶在現實生活中面臨著各種壓力,需要某個角色出面緩解壓力,而現實生活中又因各種原因無法找到合適的人,于是只能找人扮演該角色。例如,學校老師要請家長,于是學生花錢找中年人扮演自己的父母;父母和親友催婚催得厲害,于是年輕人找人扮演假女友、假男友應付差事……
要有效治理“家庭演員”亂象,首先需要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即,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看待和處理家庭問題。政府和社會各界應該加強對家庭教育的宣傳和引導,幫助人們樹立正確的家庭觀念和價值觀。同時,還應該建立健全家庭服務體系,為人們提供更多的情感支持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更好地應對家庭問題。其次,加強對社交平臺的監管也是治理“家庭演員”亂象的重要一環。社交平臺是“家庭演員”業務的主要宣傳渠道,也是其滋生的土壤。因此,社交平臺應該加強對相關賬號的審核和管理,嚴禁發布違法違規信息。
解決“家庭問題”不能依靠“請人演戲”。清理“家庭演員”先要清理催生“影視基地”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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