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由人社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在辦法當中明確了彈性退休制度實行的基本原則,如何去辦理流程?彈性退休,包括了彈性提前退休和彈性延遲退休,而在延遲退休實施辦法當中明確規定了,想要實行彈性延遲退休,必須經過所在工作單位協商一致以后,才能夠去申請。
這是不是就意味著,2025年起彈性延遲退休必須經過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呢?
實際上根據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當中的明確規定,彈性延遲退休不論是,企業參保職工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職工,都需要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這就意味著必須經過所在工作單位同意,才能夠去申請彈性延遲退休。
假設工作單位不同意,在這樣的一個背景因素下,那么我們只能夠選擇按照正常年齡去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我們有一點還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彈性延遲退休,必須提前一個月,打書面形式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才能夠確定是否能夠彈性延遲退休,所以說自己究竟能不能夠彈性延遲退休,應該來講這個書面報告是非常關鍵的。
有幾類人群是不得去申請彈性延遲退休
我們所說的這幾類人群,主要包括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因為這三類人群,在彈性退休暫行辦法當中明確規定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所以說他們是不能夠去申請彈性延遲退休的,也就不存在,是否跟工作單位協商一致同意的問題了。
彈性提前退休取決于自主自愿的原則
如果你申請的并不是彈性延遲退休,而是彈性提前退休,那么這完全是取決于個人的自主意愿來決定,不需要經過工作單位同意,而且在辦法當中,也明確規定了嚴禁用工單位違法強制,或變相強制職工選擇退休年齡,所以我們選擇彈性提前退休,一定是能夠去申請辦理的。
只不過彈性提前退休,也要符合兩個基本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你要達到養老保險所規定年限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20年左右,第2個條件就是,你必須提前三個月的時間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申請,符合這樣的兩個基本條件,就能夠去申請彈性提前退休了。
綜上所述
2025年起彈性退休制度正式實施,但是在選擇彈性退休的過程中,彈性延遲退休確實需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經過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協商一致以后,才能夠去申請彈性延遲退休,而彈性提前退休不需要經過工作單位同意,自己只要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到達年齡就能夠辦理彈性提前退休,而彈性退休制度的實施,給予我們退休人員更多的選擇空間和余地,因為在退休年齡方面將不再是簡單的一刀切,他有了更多的年齡可以供我們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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