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家來說
刷單行為能極大提升銷量
對“刷手”來說
動動手指就可以免費獲得“小禮品”
對平臺來說
商家支付的傭金高于發出的小禮品的成本
就可以賺取差價
這似乎是一場“三贏”的交易
由于網購時無法接觸實物,消費者往往傾向于選擇平臺推薦順序靠前的店鋪,或者以店鋪銷量和用戶評價等內容作為重要參考,進而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這一特點也讓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刷單炒信”。
浙江省東陽市檢察院近期辦理了一起組織“刷單炒信”案件。在這起案件中,犯罪團伙通過購買刷單平臺,成立公司專門從事刷單服務,實現刷單產業化、規模化,9個月內組織刷單100余萬單,刷單金額達4000余萬元,違法所得共計390萬余元。
在辦理該案基礎上,今年4月初,東陽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就網絡水軍虛假“轉評贊”案展開初步調查核實,以檢察公益訴訟之力接續打擊利用網絡傳播虛假信息違法行為,推動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買平臺開公司
日均刷5000余單
2022年11月,趙某某聯合時某某購買了一個名為“禮品匯”的刷單平臺,該平臺還配備了入駐商家和“刷手”資源。隨后,張某某、榮某某作為股東入股,幾人聯合在東陽成立了一家網絡科技公司并租賃辦公場所,先后招募多名客服人員,為網絡電商提供刷單服務。
刷單怎么“刷”?據悉,商家在刷單平臺注冊后發布刷單任務,“刷手”在刷單平臺上獲取任務后,前往商家網店下單購買商品,并將訂單編號回傳到平臺。隨后,商家根據訂單編號將收貨地址上傳到刷單平臺,由平臺方進行發貨。但實際上,發貨商品與訂單商品完全不一致,多為紙巾、洗衣液等低價日用品。訂單完成后,平臺或商家會將“刷手”墊付的本金退還,發貨商品則成為“刷手”的獲利。平臺根據刷單商品的價值收取商家金額不等的傭金,平均一單收取傭金十幾元。自運行以來,該平臺日均刷單5000余單,日均刷單金額近10萬元,最多的時候一天刷單量達9000余單。
對商家來說,刷單行為與正常的銷售無異,卻能極大提升銷量;對“刷手”來說,動動手指就可以免費獲得“小禮品”;而對平臺來說,只要商家支付的傭金高于自己發出的小禮品的成本,就可以賺取差價,這似乎是一場“三贏”的交易。然而虛假的銷量和好評率會蒙蔽消費者的雙眼,妨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正當權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行業生態。
2023年7月,該犯罪團伙成員先后被抓獲。2024年1月,該案被移送東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引導偵查與自行補充偵查結合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僅憑隨案移送的證據材料,不能充分完整證明該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
“我們仔細審查了犯罪嫌疑人供述及搜查筆錄、扣押筆錄等,發現公安機關從犯罪嫌疑人及其經營場所扣押了多部手機、電腦主機等重要證據,但并未移送上述電子證物的電子勘驗報告。”東陽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萬健表示,電子證據系本案核心證據,對構建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平臺入駐了多少商家、“刷手”?如何區分商家充值金額和實際刷單金額?如何在海量的交易記錄中準確認定非法獲利數額?檢察官一方面向公安機關制發《調取證據通知書》,列明審查所需的客觀性證據清單,引導補充偵查,另一方面積極開展自行補充偵查。
“我們重點深挖刷單平臺后臺數據,通過審查被告人手機中股東群、工作群、財務群等群聊內容,發現了這個刷單團伙的組織架構、運作模式等重大線索。”檢察官介紹,通過對電子數據統計分析,將平臺數據與人員資金往來情況精準匹配,逐一查明犯罪團伙中每個成員的非法獲利情況,將刷單數額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593萬元追加到4000余萬元。
對于榮某某否認出資、否認參與經營,且前期取證未重點關注其股東身份及出資情況的問題,檢察官通過補充訊問、仔細審查涉及榮某某的聊天記錄、交易流水等證據,查明其實際出資140萬元,有實質性參與刷單平臺經營的行為。
經查,該犯罪團伙中,時某某等4人共同出資,分工合作,檢察機關認定4人為犯罪團伙主犯。對于刷單公司招募的6名客服人員,檢察機關查明其行為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遂依法進行撤案監督。
準確定性犯罪
靶向施策治理
以“拍A發B”的方式進行虛假交易,本案屬于典型的“刷單炒信”行為,且已形成產業化、規模化、職業化發展的灰色產業鏈。那么在法律適用上,該犯罪團伙涉嫌何罪?對此,檢察官進行了深入論證。
“此類行為是否屬于非法經營?”“非法經營罪侵害的法益主要是國家經營許可制度、市場準入制度,但‘刷單炒信’作為違法行為不可能取得政府許可,故以違反經營許可規定對其進行評價偏離了非法經營罪的立法本意。”“本案中,刷單行為產生的虛假交易和訂單,為商品快速提高曝光率和信譽度,本質上是網絡市場領域的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系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檢察官進一步介紹,據此,該犯罪團伙可被認定為廣告經營者,其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應以虛假廣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東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1月,法院以虛假廣告罪分別判處時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目前,判決已生效。
案件辦結后,為持續探索以檢察履職推進網絡空間治理,今年2月中旬,東陽市檢察院主動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銜接,就網絡空間治理新類型案件如網絡水軍虛假“轉評贊”的定性和處理積極展開會商。
依托檢察機關內部刑事與公益訴訟線索移送銜接機制,4月初,東陽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就網絡水軍虛假“轉評贊”案展開初步調查核實。
短評
“刷”出來的好評可以休矣
一水的夸獎,滿屏的好評,消費者看到眼花。誰知這些看似真誠熱情的言辭背后,藏著滿滿的水軍痕跡。原來,好評竟然是“刷”出來的。
好評可以刷出來,而信任是買不到的。買來的好評能唬人一時,虛高的交易量能維持一刻,但在真相浮出水面后,消費者的信任將瞬間消失。依靠刷單短暫獲利的商家,不僅自毀信譽,還可能面臨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落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場。
更可怕的是,“刷單炒信”帶來的惡性競爭,正在扭曲市場的信用評價機制和公平競爭規則。那些真正生產優質產品的商家,反而可能會被虛假數據擠出賽道。與此同時,產業化運作的“刷單炒信”還滋生了更多次生犯罪,如“刷單返利”類詐騙等,將進一步擾亂網絡空間秩序。
“刷單炒信”不是無害的“數字游戲”,整治適逢其時。此案的辦理正是司法機關全鏈條打擊刷單犯罪,營造文明誠信、安全放心網絡消費環境的生動體現。破除刷單魔咒,強有力的法律手段必不可少。
(張雪瑩)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吳愛晶 李小杰 程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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