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很成功,但商鞅最終的結局很悲慘,遭受車裂之刑。一般歷史教科書講到這段,就說是秦國守舊、落后的貴族勢力反攻倒算,迫害商鞅。這樣看待歷史太上綱上線,商鞅的結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在他身上一定有導致失敗的原因。
司馬光和主流儒家學者對商鞅的核心評價是兩個字——刻薄。為什么說商鞅刻薄?安于習俗是普通人的本性,所以新法在秦國剛頒布的時候,有數千人特意跑到國都來說新法不好。為了立威,商鞅抓住一個太子犯法的機會,處置了太子的兩位老師,一位被施以劓刑,一位被黥面。這兩個人在秦國本來貴為太子的老師,現在因為太子犯法而受牽連,不僅被商鞅當作囚徒處理,還被樹立為全秦國不奉公守法的頭號反面典型,顏面掃地。商鞅則通過這件事樹立了權威,迫使全國上下老老實實遵守新法。
就這件事本身而言,我們還能說商鞅執法嚴明,不分貴賤都應該守法,這理念沒錯。但商鞅推行新法僅立威而不樹德,很多地方威過了頭而德不足,就容易出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引起人們的逆反心理。比如,數年之后,新法的治理效果得到體現,很多一開始抗拒新法的人紛紛跑來贊揚新法。這些人,你可以說他們是小人或愚人,可以針對他們的愚昧進行教育。但商鞅并沒有選擇這么做,他認為這些都是“亂法之民”,悉數發配到邊疆,處置非常決絕,從此以后老百姓再也不敢議論法令。
這里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首先,贊揚新法為什么要受到發配的懲罰,既然講依法治國,它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商鞅在這件事的處理上,憑的是法還是個人意志?其次,商鞅做這件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鉗制輿論,老百姓都不敢議論法令。偌大一個國家,只有一種聲音,憑一個人說了算,這對于國家來說是好事嗎?所以說商鞅威有余而德不足,失敗的根基在這里。
史書上記載,商鞅曾經在渭河邊審訊犯人,所誅犯人的血把渭河都染紅了,所以“為相十年,人多怨之”。這里不免有夸張的成分,但把商鞅嚴酷刻薄的面目揭露得很生動。
商鞅為了知道自己執政的效果,曾經問一個叫趙良的人,自己和春秋時期秦國名相五羖大夫比,誰更有成就。趙良實事求是地告訴商鞅,你不能和五羖大夫比。五羖大夫相秦六七年,使得秦國強大,曾經三度扶植晉國國君,一次幫助楚國。有這么大功績的人,從來都是一輛車出門,不用帶警衛。他死了之后,不分男女老少都悲傷流淚,甚至連兒童都不唱歌謠了,可見得人心之深。而商鞅你呢,看上去也很厲害,但無論做事還是為人,和五羖大夫都相去太遠。
所以趙良最后送了兩句話給商鞅:第一句叫“得人者興,失人者崩”,因為趙良看到商鞅執政期間,不僅得罪了很多貴族,而且還傷殘百姓,大失人心,這是非常危險的;第二句是“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因為趙良看到商鞅每次出門都如臨大敵,一定要做到戒備森嚴,和五羖大夫的輕車簡從恰恰相反。堂堂相國,在自己國家里面走走都如臨大敵,敵人是誰?說明商鞅自己也知道不得人心。一位相國為防范老百姓而戒備森嚴,這本身不就是對治國績效的絕佳諷刺嗎?
趙良這話是在商鞅出事五個月之前說的。五個月后,支持商鞅的秦孝公去世,原先的太子繼位,商鞅被人誣告謀反,最終遭受車裂滅門之禍。商鞅雖然是被誣告,但這個結局是他平時積怨招禍而致。
關于商鞅之死,如果我們看《史記》,會發現很多戲劇性情節,比如商鞅遭通緝而逃亡,途中想投宿,結果主人說按照商君法令,接納身份不明的人是要受處罰的,拒絕接納商鞅。對此商鞅很感慨,自己終于嘗到了嚴法的滋味。這個故事用來諷刺商鞅作法自斃。
我們把商鞅和魏文侯做個對比。商鞅是法家,魏文侯也看重法家,是戰國早期支持變法的重要君主,而且商鞅這套法家本領很可能是在魏國得到成長,但商鞅和魏文侯在治國理念上存在巨大差別。魏文侯以李悝、吳起等法家人物為臣沒有錯,但大家不要忘了,魏文侯同時是以卜子夏、田子方等儒家代表人物為師的。
表面上看,法家的條令立竿見影,儒家的說教迂腐無用;事實上,任何法令最終都是要解決人的問題,立法而不立人,難免滑向條文形式主義。社會和國家都由人組成,管理社會、治理國家最終要回到以人為本的路徑上來。法只能束縛人的行,不能收服人的心,嚴酷的刑罰更容易蓄怨,商鞅的失敗正由于此。
司馬光很重視法治,但不是單純的條文主義者,和法的外衣相比,他更重視人的內心。司馬光主張法制嚴明的同時,要以道德教化陶冶人心,與此對應,統治者要執法,更要蓄德。所以在《資治通鑒》中,魏文侯是理想的國家領導者,商鞅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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