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4月9日訊 通訊員 皮曼婷 近日,石門縣人民法院壺瓶山法庭通過“背靠背”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讓雙方當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與溫度。
2021年,被告經營茶廠,租用原告的挖機進行場地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費用,尚欠7500元尾款未結清。原告多次討要,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支付,為此,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盡快支付其挖機租賃費用。 該案首次調解,當事雙方各執一詞,最終不歡而散。原來,這7500元挖機租賃費用雙方并未擬定書面欠條,原告僅有一段微信錄音為證,因此被告對這7500元欠款并不認可。 承辦法官敏銳察覺到,簡單的判決可能引發“服判難”“執行難”,遂采取“背對背”調解策略,一方面向知情人了解事情來龍去脈,補充證據以提升證明效力,另一方面充分傾聽原被告兩方各自的意見,并積極從中協調,力求早日解決糾紛。
7000元當庭給付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結合原告提供的錄音證據以及后期補充的證人證言,從社會公德和法律規定等角度出發,對被告充分釋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終,在法庭的耐心調解下,被告認可了7500元的挖機租賃費用,并當庭給付了欠款。 開庭審理,是法院化解矛盾糾紛的一種法定形式,但是簡單地讓雙方當事人“對簿公堂”,對抗式的氛圍往往會進一步激化當事人的矛盾。作為司法實踐中一種重要的解紛模式,調解更能體現法律的溫度,促成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接下來,石門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以快節奏、高質量的調解方式處理好每一起案件,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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