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商業環境日益復雜、網購蓬勃發展的時代,偽造資質、印章等違法犯罪行為悄然滋生,電商平臺上的“官方授權”網店背后暗藏售假鏈條。下面將通過有關案例,探討偽造資質和印章的行為及法律后果,同時呼吁商家、消費者以及社會各界共同提高警惕,營造健康、誠信、法治的商業環境。
案情回顧
某日用品公司法律顧問張女士向上海某派出所報警稱公司印章被偽造,經調查,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付某,并于外省將其抓獲,并順藤摸瓜將偽造公章的上游嫌疑人李某緝拿歸案。經查,付某利用名下化妝品公司在電商平臺開設2家店鋪,未經授權銷售某品牌產品被品牌公司發現舉報后,其為繼續經營線上店鋪,偽造“官方授權”資質,通過網絡平臺找到李某私刻品牌公司印章、制作虛假材料蒙騙平臺。
圖片來源警民直通車上海
直至案發,其名下店鋪累計銷售侵權商品價值達3000余萬元,目前2家侵權店鋪已被關停,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付某已被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李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釋法說理
本案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付某為了偽造“官方授權”資質,通過網絡平臺找到李某私刻品牌公司印章,其行為符合偽造公司印章罪的構成要件。
“偽造”
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者制作虛假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并在外形上達到足以使一般人誤以為真的程度的行為。既包括非法制作實際不存在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行為,也包括仿制某種實際存在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行為。模仿有權簽發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負責人簽名簽發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也屬于偽造行為。
“印章”
印章,是指經有關部門批準依法為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刻制的,以文字與圖形代表本單位的公章,以及本單位各部門使用的專用章等。上述印章是有關單位行使職權的符號和標記。公文的生效是以加蓋印章為前提的。用于有關單位事務的私人印章、圖章,也視為印章。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重要提醒
企業公章管理須規范。公章是企業對外行為的法定憑證,建議企業建立用章審批制度,定期核驗印章使用記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商品授權須辨真。消費者應主動核驗商家資質,認準品牌官網公示的授權渠道,要求商家出示帶防偽編碼的電子授權書,通過品牌官方小程序掃碼驗真。
法律紅線不可越。偽造印章系違法犯罪行為,商家應通過正規渠道獲取資質,任何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法治基石不容侵蝕
誠信經營方得長遠
來源:警民直通車上海、平安烏海、秭歸法院、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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