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噴灑農藥后,相鄰地塊農作物出現不同程度的藥害,致使農戶糧食減產,責任誰來擔?日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飛防作業不當引起的侵權責任糾紛案,判決被告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賠償受損農戶共計58.9萬余元。
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承包的土地與黃某、楊某、程某三人土地相鄰。2023年6月,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在其承包土地區域內使用無人機噴灑除草劑。不久后,黃某等三人發現自家與該公司相鄰地塊的部分水稻秧苗葉片畸形、發黃枯死,植株發硬,分蘗減少,存在明顯矮化、蹲苗現象。其間,為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黃某等三人在藥害事故發生后購買緩解藥并給予補救施肥。
2023年11月,余姚市農業農村局作出農業生產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其中載明“根據除草劑標簽說明、現場勘察結果、樣品檢測結果,制種水稻發生除草劑藥害與農用無人機噴灑的除草劑發生漂移存在關聯性”。
之后,黃某等三人分別向法院起訴,要求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賠償減產損失費、補救損失費共計58.9萬余元。
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辯稱,農藥產生的危害并非水稻減產的唯一原因,未按時實施種植,以及發生藥害后未采取積極補救措施才是造成原告水稻減產的主要原因,原告對損害后果亦應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當地農業農村局出具的農業生產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可以認定原告的損失與農用無人機噴灑農藥存在因果關系,被告主張原告未按時實施種植是造成水稻減產的原因,但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相關事實,故法院認定,案涉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承擔。
關于原告損失認定的問題,法院結合實地勘查及相關專業市場數據,認定可依據原告水稻平均畝產量與周邊未遭受損失的水稻平均畝產量的差額乘以收購價以及補救成本來計算損失。
綜上,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三人財產損失共計58.9萬余元。
一審判決作出后,上海某農業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后駁回了其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隨著科技的進步,農用無人機在農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受操作技術、自然環境、飛防機手技術水平等因素影響,無人機噴灑作業常?!罢`傷”他人農田,而此類案件普遍存在舉證責任難、因果關系認定難、受害損失認定難等難點,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也較多。
目前正值春耕季,農業種植者在使用無人機噴灑農藥前,應當詳細了解相鄰土地種植情況,在施藥農田與相鄰農田之間預留安全距離,提前做好風險評估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密切關注風力、風向等天氣狀況,避免發生藥液飄移,導致他人財產損失。作為受損方,一旦發現藥害情況,要及時固定證據,第一時間拍照、錄像并及時申請相關部門進行損失鑒定,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損失繼續擴大。
本文來源:人民法院報,轉自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傳播相關技術知識;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及時更正、刪除或協商許可使用事宜,謝謝
中小學無人機課程代理咨詢
張老師
彭老師
劉老師
王老師
全國服務熱線:400-138-413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