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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價潮來襲,物業費終于是“打骨折”了。
重慶、武漢、南昌等地的業主們最近心里樂開了花,自己物業費突然開始“跳水”了,有的地方甚至打了5折!
這些年物業在很多業主心中一直非常強勢,對物業費的催繳不知道引發了多少官司,可突然骨折價究竟是怎么回事?難道物業公司集體“轉性”開始“為人民服務”了?
物業費大跳水!
物業費降價之風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吹遍了大江南北,武漢江山如畫八期原本的物業費是3元,現在直接降到2元,便宜了整整1/3,雖然看上去只有1塊錢的差額,但積少成多,100平的房子一年就能省下1200。
重慶的風花樹小區也從每平方米1.8元降到了1.3元,南昌的瑞都小區價格也降的相當直接,從2.8元降到了2元,業主們樂開了花,錢包肉眼可見地鼓了起來。
物業降價業主們自然喜聞樂見,有網友開玩笑說現在看小區保安大爺都變得順眼了不少。可物業公司為什么突然就開始降價了?
以往物業公司常常打著“天經地義”的旗號,不管服務如何先讓業主們把錢交了再說,這些年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深,幾乎沒有一個物業能和業主友好相處,雙方不是吵架就是在扯皮的路上。
業主和物業是天然的對立方,服務質量這種明顯非常主觀的因素又不太好量化,當業主認為物業的服務質量跟不上的時候,矛盾激化就成了必然。
不過也確實有很多物業公司在服務質量上非常應付,小區門禁形同虛設,外人隨意進出,電梯頻繁故障,公共設施無人維護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屢見不鮮,很多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系幾乎水火不容。
既然物業不講武德,一些小區業主無奈之下只能“抱團取暖”,有些業主集體協商之后迫使物業公司降價,重慶風花樹小區的業主們就是集體發聲之后成功地把物業費給砍了下來。
隨著成功案例越來越多,物業公司之間的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以前“我是物業我說了算”的時代終于一去不復返了,有了更多選擇的業主自然是有仇報仇有愿抱怨,那些本身就有點理虧的物業公司只能通過降價來留住客戶。
物業和業主的“愛恨情仇”
物業費降價是件好事,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在降價潮出現之前,業主們最常抱怨的就是物業的“霸道”行為,物業公司為了催交物業費真的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擅自停水停電都是常事兒。
可這些行為明顯違背了法律,水電是公共服務,一個小小的物業公司憑什么插手?一些物業公司私吞小區公共收益,將廣告費和停車費等小區業主共有的收益悄悄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有的小區電梯常年失修,業主們天天提心吊膽,向物業反映問題之后要么拖著不解決,要么就一句“人手不夠”、“經費不足”打發,可一到繳費的時候倒是比誰都積極。
所以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是有歷史淵源的,原本可以友好協商的問題,在一次次的推諉中變成了對抗,業主中自然也有懂法的,既然抱怨沒法解決問題,那就團結一心將對抗進行到底。
有些小區想成立業委會來監督物業公司,但成功者寥寥,成立業委會的過程比較復雜,需要大量業主共同參與,可是現在城市中鄰里關系比較冷淡,小區居民平時交流不多,協調起來難度很大。
即便成功成立業委會,成員們也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和經驗,后續管理工作更是問題不斷,再加上物業公司常常百般阻撓,阻止業委會的運作,通過業委會維護業主權益的路子也就成了水中月,看上去好看可實際運行下來困難重重。
國家當然不可能容忍物業行業繼續混亂下去,直接頒布了《物業法》的一些新規定,業主們也終于看到了曙光。
新規明確了物業公司的多項責任,從法律層面保護了業主權益,在新規實施之后,物業公司必須公開服務收費明細,不明不白地收取費用被法律明令禁止,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公示項目之外的任何費用。
如果未經法律裁決物業公司擅自停水停電將構成違法行為,需要賠償業主損失,未來解聘物業公司再也不需要復雜的流程,只要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可以合法解聘物業,這個規定讓業主們有了真正的決策權,被物業公司“綁架”的日子終于過去了。
物業公司的好日子似乎到頭了,以前那種靠“霸道”手段催繳物業費的做法已經行不通了,國家已經從法律層面給了業主們有力的武器。
物業公司要想生存下去必須在服務質量上下功夫,靠簡單的收費和催繳混日子的公司終將被淘汰。
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物業公司還能撐多久?
新規出臺確實能夠讓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得到一定緩解,現在多個城市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辦法也開始逐漸發酵,其實這并不是什么新概念。
幾年前就有地區試水過空置房物業費減免政策,只不過最近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這幾個城市的行動又一次讓這個問題成了人們議論的熱點而已。
鎮江規定超過6個月但不滿24個月的空置房屋可以按標準的70%繳,物業費,如果空置超過24個月,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
蘭州的政策更加“慷慨”,只要房屋空置超過6個月,就可以直接減免50%的物業費。
從很多業主的觀點來看,空置房根本就不需要交物業費,自己連住都沒住,憑什么給物業交錢?之前因為這種糾紛對簿公堂的案例比比皆是。
但事兒還真的沒法這么看,物業公司是為整個小區提供服務的,雖然高端物業會提供管家服務,但是物業的整個服務流程并不會只針對個別住戶。
哪怕房子空置,小區的綠化、安保和公共設施維護一樣都不能少,物業也在一直產生支出,如果完全按照“沒人住就沒服務”的邏輯來計算物業費,那么物業是沒有辦法維持下去的,對于居住的業主來說也不公平。
所以打折的辦法還是比較科學的,沒人居住就代表沒有產生垃圾等人類生活的附隨品,雖然物業依然在正常運營,但空置房確實少用了一些服務,適當打折也在情理之中,既讓空置房業主享受了一定優惠,也保證物業公司能維持基本的收入。
畢竟物業公司也得吃飯,要是所有空置房都大幅減免物業費,那些入駐率低的小區就會面臨沒有物業愿意進行管理的尷尬場景,長期下去對于業主本身也不利。
不過打折政策還有可能會帶來連鎖反應,那是空置率較高小區的物業公司,很可能會面臨收入大幅度降低的現狀,為了維持收益,物業公司可能會采取降低服務標準的辦法。
反正住的人少,減少一些保潔頻率也沒人知道,或者可以降低公共設施的維護次數,這種做法看似省了成本,但長遠來看不僅影響小區的整體環境,還會引發更多業主不滿,導致新的矛盾。
一旦物業服務質量下降,空置房業主就更不愿意按時繳納物業費,很有可能會形成惡性循環。
政策推行的最大問題是如何認定空置房,雖然各地的政策都對控制方的標準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這樣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并不容易確定。
有些業主可能只在某個時間段不住,但房子里的生活用品一應俱全,這種情況能否算作空置房?
還有業主可能因為工作原因長期在外地居住,但偶爾還會回來住幾天,這樣的情況又該如何認定?這些細節問題都需要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進行詳細的協商和界定。
所以在我看來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政策的推行,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業主的負擔,但也對物業公司運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看來物業公司得更加靈活的面對市場環境了,收入減損是必然的,但是也可以拓展一些家政服務,或者增加一些社區團購來彌補物業費打折帶來的收入缺口。
人心都是肉長的,矛盾也都是一天一天積累起來的,只要物業公司加強跟業主的溝通,改掉之前的壞毛病,就能最大限度的減少矛盾和誤解,化解了矛盾之后,吳姐自然會越來越少。
各地政府也要在政策推行的過程中進行監管,可以制定更加明確的指導細則,確保空置房打折政策能夠公平公正地執行,而且政府層面也有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不要再讓業主投訴無門的過往繼續發生了。
結語
雖然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政策還會面臨不少問題,但從整體來看都是一個積極嘗試,不僅減輕了空置房業主的經濟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物業行業的改革和競爭。
隨著政策的進一步完善,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系或許會變得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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