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邊
一排排光伏發電板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不遠處還有工人在作業施工
現場呈現一片繁忙景象
開平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回訪
一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時
看到了這樣的場景
時間回溯到2016年,關某與開平市某鎮合作社簽訂山林地承包合同,涉案土地面積約為120畝。2018年,關某又將涉案土地出租給第三人某養殖公司用于養殖經營肉鵝和魚。因關某逾期未支付租金,合作社將關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土地、付清拖欠承包款等訴請。
“因被告逾期未繳交承包款,符合雙方簽訂合同中關于解除合同的約定,原告有權解除合同。”經審理,承辦法官依法判決解除案涉合同、關某限期支付承包款和違約金以及返還案涉土地。
判決后不久,合作社便將涉案土地重新發包給某光伏公司,該公司為了快速入場進行光伏發電項目的基建建設,便通知第三人某養殖公司按照協議和判決約定的期限撤離租賃土地,但其始終未行動。
審判階段雖然終結了,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還沒有兌現,執行工作仍在繼續。
在本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戚成暉心里清楚,光伏項目不僅為當地帶來直接的經濟收益,還對環境保護、社會發展等多方面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為推動這一新能源建設項目盡快落地,他決定帶著執行團隊到涉案土地現場進行調查,并與實際占有使用權人某養殖有限公司進行溝通,期望通過調解,找到最佳解決方案。
當天陰雨連綿,戚成暉帶著幾名執行員趕赴涉案現場。雨后的路上積水嚴重,道路狹窄且坑洼不平,車輛艱難前行。
“魚塘里的魚苗剛剛投放養殖不到幾個月,根本還沒到能夠上市交易的重量。要是現在干塘抓魚,小魚根本賣不上價,我們損失可就大了。”某養殖公司道出了不愿交還魚塘的原因。
戚成暉看著魚塘里的小魚,陷入了沉思:如果采取強制執行、強行清塘的方式,固然能夠保障光伏發電項目的進行,可養殖戶也會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極有可能引發新的矛盾,難以實現案結事了。
一邊是養殖收獲還尚需時日,一邊是光伏項目亟待進場施工,雙方僵持不下,執行陷入兩難困境。
經過執行團隊反復商議,戚成暉認為,協調雙方和解,或許是“破局”的最佳方案。
事不宜遲!執行團隊組織分工合作。一方面向某養殖公司發出《通知書》及現場張貼《實施強制遷出執行告知書》,責令其在限定時間內干塘捉魚并交還魚塘給申請執行人;另一方面,通過鎮政府與光伏公司項目負責人取得聯系,積極促成其與養殖公司進行協商,妥善處置魚塘里的魚。
起初,雙方態度強硬,互不相讓。但在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態度逐漸緩和,意見也逐步趨同。經過多輪艱難磋商,最終達成協議:由養殖公司進行干塘捉魚,符合市場銷售規格的魚由養殖公司自行出售,未能出售的由光伏公司收購。
最終,雙方按照該協議執行。養殖公司的損失降到最低,光伏公司也得以如期進場施工。如今光伏發電項目的基建已經初步建成,一片生機盎然。
“善意文明執行促成雙方達成協議,既保障養殖戶的免遭大額損失,也促進光伏發電環保項目加快建設,真正實現經濟與環保的發展平衡及互相促進的良好效果!”開平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感慨道。
來源:開平法院
供稿:戚成暉、李彩雯、李辛堂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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