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短視頻平臺的迅速崛起,
自媒體時代已然來臨,
許多擁有才藝的主播
紛紛選擇在戶外進行直播,
常常借助音箱
和麥克風等設備放聲高歌,
不可避免地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干擾。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反映,在儀征鼓樓附近,每晚都會有主播聚在一起“夜夜笙歌”,產生的噪音影響到了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學習。 “歡迎家人們來到直播間! ”晚上8時,在鼓樓和郵政儲蓄銀行旁邊,記者看到,2名網紅主播正在賣力直播,他們時而大聲唱歌,時而與粉絲互動,自帶的音響、補光燈、顯示屏等設備一應俱全,洪亮的聲音傳向四面八方,吸引了眾多路過的市民圍觀,有的觀眾甚至加入合唱。
“這幫人真不自覺,經常晚上直播很遲,既影響別人休息,還造成交通不便。”王女士住在鼓樓附近小區,談及直播擾民就氣憤不已。“吵死了,孩子每天晚上寫作業,都受到影響,實在是擾民!”趙女士說。為此,趙女士還撥打了110和12345進行投訴,并將此事件發布到網上,希望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和抵制。
不過,
也有市民對此事發表了不同看法。
現場不少市民在采訪中表示,
直播內容只要不低俗,
不僅可以豐富群眾業余文化生活,
還能給儀征這座小城
注入一份活力與生氣。
網友“悠然自得”留言:“現在大環境不好,人家搞直播也不容易,多多包涵一下。”“直播噪音擾民,可以通過協商途徑解決,但不應該完全抵制。”市民周先生說。
針對直播噪音擾民這一現象,
記者咨詢了市公安部門,
工作人員表示,
接到市民報警投訴后,
派出所第一時間組織民警到現場核實,
并對相關主播進行宣傳教育,
勸導他們合理選址選時、
文明理性直播。
直播人員表示認識到錯誤,
將降低音量避免影響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禁止在城市市區的噪聲敏感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同時,在城市市區的公共場所如街道、廣場、公園等組織娛樂或集會活動時,若使用音響器材產生的音量干擾了周圍的生活環境,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相應規定。
直播是公民自由,但個人行使權利不應該以損害他人利益為前提。市公安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增強法律意識,直播娛樂時應注意場合、時間和音量,合理使用音響,不給他人造成困擾。此外,在非機動車道直播妨礙交通擾亂公共秩序的,有可能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受到處罰。
來源:融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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