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深夜,重慶璧山區大路街道辦120畝魚塘邊,萬朝林夫婦的監控攝像頭被砸碎。天亮時,挖掘機轟鳴著掘開堤壩,塘水奔涌而出,37萬斤魚隨波逐流。
數百名村民和陌生人聞訊趕來,帶著漁網背簍瘋狂撈魚,夫婦倆嘶聲力竭阻攔,卻換來旁人嘲諷:“搞著了!”
2007年,璧山區大路街道辦以“十里千畝漁業示范基地”為名招商引資,時任鎮長親自駕車接萬朝林夫婦考察。
這對養魚20多年的夫妻被30年承包合同打動,抵押房產投入數百萬元,將120畝荒灘改造成高產魚塘,年銷幾十萬斤魚,甚至帶動周邊村民就業。
他們吃住在魚棚,連春節都在守夜,卻沒想到政府畫的大餅終成泡影。
2021年3月,街道辦突然以“水質不達標”為由要求關停魚塘。萬朝林夫婦配合調查,卻等來深夜強拆。
街道辦辯稱依據區級文件“璧山生態辦發【2020】72號文”執行,但法學專家指出,環保執法權屬于環保部門,街道辦越權行為涉嫌濫用職權。
2022年6月,重慶市沙坪壩法院認定街道辦強拆違法,判賠379.9萬元及利息。然而,街道辦以“無資金”為由至今未執行,連強拆時賣魚的3萬元也不翼而飛。法院查封的安置房因涉及民生無法處置,法拍流程復雜難解燃眉之急。
“我們連判決書都快磨破了,可街道辦賬上連一分錢都沒有。”萬朝林妻子殷正蘭痛心地說。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發現街道辦名下資產多為公益性質,難以變現。
案件被報道之后,引發全國輿論嘩然。在強大的民意壓力面前,當地政府于3月29日發布情況通報,聲稱與魚塘主夫婦已達成賠償共識,但錢怎么賠、賠多少、啥時候賠、錢從哪里來等問題一概不講,不免讓人覺得這只是當地街道辦危機公關和以拖待變的伎倆。
最讓人氣憤的是,無人為這次強拆負責。強拆發生時,街道辦黨工委書記蔣某、主任彭某是決策核心。
如今,蔣某已升任重慶市某區副區長,彭某調任某區信訪辦主任。兩人均未就此事公開回應,新任職單位以“不接受采訪”為由拒絕透露信息。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指出,根據《公務員法》第60條,下級對上級明顯違法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
街道辦領導未盡到合法性審查義務,需承擔直接責任;而上級部門對文件合法性審查失職,亦需連帶追責。
此外,此案暴露出多種基層治理亂象:
首先是職權越界的問題。街道辦以環保整治之名行強拆之實,卻混淆了行政管理權與行政執法權
其次是程序失范的問題。未與承包戶協商即強拆,甚至縱容村民哄搶,嚴重侵害群眾權益。
最后是執行梗阻的問題。街道辦賬上的財政資金去向成謎,基層政府資產因公益屬性規避執行,司法權威淪為“紙老虎”。
法學專家呼吁,應將司法判決執行納入地方政府考核,建立跨部門追責機制,避免“拆了魚塘,升了官員”的荒誕劇重演。
如今,120畝魚塘干涸成荒地,管理房坍塌,蒿草瘋長。萬朝林夫婦的百萬家財化為泡影,而當年承諾的“千畝產值”示范基地,只剩村民口中的“笑話”。
當權力凌駕于法治之上,誰來守護老百姓的血汗錢?這起事件,不僅是個人悲劇,更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警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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