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人幫”之中,張春橋算是最長壽的了。張春橋能夠長壽,從某種角度來看,得益于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審判“四人幫”的時候,可以清楚看出“四人幫”四種不同的表現:
江青顯得浮躁,坐立不安,她是那么的沉不住氣,一觸即跳,不時在法庭上尖叫以至破口大罵。她后來以自殺身亡,正是她的這種焦躁性格的 必然結局;
王洪文則資歷太淺,經受不住沉重的一擊。他是“四人幫”中認罪態度最好的一個。然而,他也是“四人幫”中心理承受能力最差的一個。過度的郁悶,導致他壯年而逝;
姚文元在法庭上承認一部分的罪行,但總是力圖大事化小,為自己開脫。他不會像江青那樣去尋短見,也不會像王洪文那樣想不開;
張春橋是最特殊的一個,他城府很深。他居然從頭到尾保持沉默,一言不發,一副藐視法庭的神態,顯示了他的超乎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正因為他絲毫不在乎,所以他能夠在多年的鐵窗生涯之中活得好好的。
對張春橋進行預審時,預審組的組長是王芳。王芳后來擔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我采訪了王芳。據王芳說,原本是要他擔任江青組組長,他推辭了,因為他跟江青太熟。他曾多年擔任浙江省公安廳廳長,毛澤東三十多次來到杭州,江青常常隨行,由他負責安全保衛工作,來往頗多。他主動要求改任張春橋預審組組長。
在預審過程中,王芳提審張春橋十一次。王芳說,張春橋與眾不同,采取“三不主義”,即不說話,不看文件,不簽字。在當時,并未從法律上認識張春橋的“三緘其口”叫做“沉默權”。在西方,早在古羅馬的司法原則中,就已經有了“沉默權”。在十七世紀之后,西方的法律規定被告人有闡述己見的權利,也有保持沉默的自由。后者就是被告人所擁有的“沉默權”。張春橋在特別法庭上“零口供”,其實就是使用他的“沉默權”。如今,中國法律界許多學者也建議應該確認被告人的“沉默權”。
雖然張春橋在法庭上保持沉默,但是據王芳回憶,在1980年6月2日他提審張春橋時,張春橋還是開過口。當時,王芳向張春橋宣布,根據中央決定,他的案件由公安部依法受理,同時向他宣讀《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規定,指出被告人“可以陳述有罪的情節或作無罪的辯解”。這時,張春橋說話了!張春橋說:“我不是反革命,你講的我都不接受,我沒有違反你這個法。”這是張春橋在預審中難得的一次開口。
在此之前,1977年3月1日,張春橋寫給中央的信中申明:“未經我簽字的材料,我不能承認對處理我被審查的案件有效性。”這就是后來張春橋在特別法庭審查時拒絕在任何文件上簽字的理由。
據王芳的助手告訴筆者,張春橋雖說堅持“三不”,在接到起訴書時連看也不看,也不簽收,但是回到監房之后,還是悄悄地翻看了一下。
在當時接受審判的林彪、江青集團十名主犯之中,張春橋是惟一保持沉默的人。
對于張春橋的死,徐景賢則發出感嘆說﹕“張春橋沒有留下任何回憶錄或任何回憶文字。”在徐景賢看來,張春橋作為“筆桿子”,沒有留下回憶錄是一件遺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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