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現在,統一銷毀行動正式開始!”近日,在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的全程監督下,561箱仿冒某知名品牌的植物蛋白飲料在逐一進行清點、核對后被集中銷毀。這是重慶潼南檢察機關推動鄉鎮商超山寨品治理的又一成果。
(4月9日《法治日報》)
由于城市治理力度的不斷加大,山寨商品容身的場所和空間越來越小,得到了凈化。城市里沒有了容身的場所,山寨商品也找到了替代的地方,一批批假冒偽劣商品、山寨商品便開始“上山下鄉”了。
你有“小白兔”,他就生產“大白兔”;你有“六個核桃”,他就生產“七個核桃”“八個核桃”“最大核桃”;你有“康師傅”,他就生產“康帥傅”;你有“喜羊羊”,他就生產“喜洋洋”......鄉鎮商超,尤其是村頭小店,已經成為了山寨商品的聚集地、收容所。
以重慶潼南檢察機關辦理的這起案件來看,該飲品在品牌名稱、包裝字體、紅藍配色設計等外觀細節上與某知名植物蛋白飲料高度相似,名稱與正品僅有“一字之差”。如何才能對山寨食品標本兼治?如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為此,檢察機關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查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在檢察建議下,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代理商召回各商戶處剩余的81箱飲料,查處代理商庫房中所剩的480箱飲料,累計561箱。
這起案件的辦理,提醒監管部門,在執法檢查的時候,不能只在城市里轉悠,監管的觸角不可“鞭長莫及”。同樣都是市場,同樣都是消費者,不可是城市與農村不同,執法檢查不可上演“重視城市,輕視農村”,所有的市場秩序都需要維護,所有消費者的權益都需要同等對待,決不能讓農村成為山寨商品的江湖。
鄉鎮商超,作為貼近農村、服務農民的重要商業設施,一直被視為農村消費市場的“前沿陣地”。它們不僅為鄉村居民提供便捷的購物體驗,更是鄉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鄉鎮商超成為山寨商品藏身之地,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鄉村市場的健康發展和鄉村振興的大局,更是對正規企業權益的侵襲。
檢察官推動的銷毀仿冒植物蛋白飲料行動,是對山寨商品的有力打擊,也是對鄉鎮商超規范經營的積極引導。但是,處理這樣的事情,真沒有必要老是麻煩人家檢察官,市場監管部門不可像個沒事人。我們需要追問一句:“山寨商品”何以能“上山下鄉”?還如此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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