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設征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發布,具體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
禁止在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
建設征地范圍內
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電〔2025〕1號
為做好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設,確保前期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相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工程總布置方案,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輸水工程、調蓄工程和灌區工程三部分。輸水工程包括新建1條總干線、7條干線和4條支線共12條主要輸水線路以及29條鄉村振興供水支線;調蓄工程包括4座調蓄水庫(湖泡);灌區工程包括雙遼灌區、長嶺龍鳳山灌區及通榆灌區。工程征占地范圍涉及吉林市所屬磐石市;通化市所屬輝南縣;梅河口市;遼源市所屬東豐縣;長春市所屬公主嶺市、農安縣;四平市所屬雙遼市、梨樹縣、鐵西區;松原市所屬長嶺縣、乾安縣、前郭縣;白城市所屬大安市、通榆縣,共計7個地區14個縣(市、區)的74個鄉(鎮、街道)中368個行政村(社區)及12個農(牧、礦)場的部分區域。
(一)輸水工程。輸水總干線中心線左右兩側各100米,輸水干線、支線中心線左右兩側各80米;調壓水池圍堤中心線兩側各50米及合圍區域,泄水渠道中心線左右兩側各50米。
(二)調蓄工程。調蓄工程中的川頭水庫、小山水庫、龍鳳山水庫為利用原有水庫進行調蓄,川頭水庫正常蓄水位166.49米、小山水庫正常蓄水位151.55米、龍鳳山水庫正常蓄水位169.50米,均不改變原水庫正常蓄水位,不新增淹沒處理范圍;三王泡為天然湖泡,調蓄后正常蓄水位為133.00米,建設征地范圍為正常蓄水位133.00米以下區域;防護工程為中心線兩側各50米。
(三)灌區工程。渠(溝、管)道工程為中心線左右兩側各50米,承泄區為圍堤中心線兩側各50米及合圍區域。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未經省政府批準,在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禁止擅自開發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設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相關部門要立即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及資源開發的有關證照。
三、上述建設征占地范圍涉及的各級政府要加強吉林省中西部供水二期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的戶籍管理,嚴格控制人口遷入。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新遷入的人口一律不享有相關補償政策。
上述建設征占地范圍涉及的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制止并依法查處。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張楠 審校:王偉光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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