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眾安貸深陷高利貸與暴力催收漩渦:金融創新外衣下的監管套利困局
在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的浪潮中,眾安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旗下的借貸平臺,本應成為普惠金融的踐行者,卻因頻發的高利貸爭議、暴力催收亂象及捆綁銷售保險等問題,深陷輿論風暴中心。
本文基于大量用戶投訴與監管公開信息,系統梳理眾安貸商業模式中的違規操作,剖析其"保證保險+助貸"模式下的監管套利本質,揭示互聯網消費金融在激進擴張中暴露的深層次矛盾,并為行業規范發展提供建設性思考。調查發現,眾安貸通過復雜的費用結構設計,使實際綜合年化利率逼近甚至超過法定上限,而其外包催收團隊的過激行為更對借款人造成嚴重身心傷害,這些亂象不僅折射出企業風控與合規管理的重大缺陷,也暴露出當前金融監管在創新業務領域的盲區與挑戰。
高利率迷局:年化32.9%背后的費用陷阱
互聯網金融的便利性背后,往往隱藏著復雜的收費結構和難以察覺的利率陷阱。眾安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旗下的借貸平臺,本應在利率合規方面做出表率,然而大量用戶投訴和財務分析卻揭示出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該平臺通過精心設計的收費體系,使實際借款成本逼近甚至超過法律規定的利率上限,涉嫌變相高利貸。
利率合規性爭議已成為眾安貸最突出的問題之一。2024年7月,一位借款人在黑貓投訴平臺詳細披露了自己的借款經歷:其在眾安貸貸款5000元,使用三個月后總支付費用達411.5元,折合年化利率高達32.92%。這筆看似普通的借貸包含了多項隱蔽收費——99元會員費、每月73.93元的保費(兩個月共147.86元)以及25.32元的利息。根據銀保監會規定,任何民間借貸關系(包括網貸)除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然而眾安貸卻通過拆分收費項目的方式規避監管對利率上限的規定。
更為嚴重的是,這種收費模式并非個別案例,而是系統性地存在于眾安貸的業務操作中。2024年6月另一位借款人投訴稱,其在"眾安貸"APP借款46700元分36期償還,除利息外還被捆綁了高額保險費,經計算僅保險費就高達一萬多元。該借款人強調:"實際到賬46700元,結果第一期還款時才發現除利息以外,竟然有產生額外的保險費"。這種在借款流程中刻意淡化或隱藏關鍵收費信息的做法,明顯違背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原則。
保費捆綁的商業模式是眾安貸抬高實際借款成本的核心手段。多位借款人反映,眾安貸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或誘導搭售保險產品,且保費金額常常超過利息本身。2025年3月一位借款人質疑:"我在眾安貸申請的6000元貸款,還款過程中,居然發現對方居然有保險費。我想請問一下,這個保險費是干什么用,我該還的本金和利息,都在正常還。每個92.36的保費是干什么的,惡意收取利息嘛!"。類似的投訴在各大平臺層出不窮,反映出保費捆綁已成為眾安貸系統性違規的顯著標志。
值得注意的是,眾安貸的利率誤導與誘導借貸行為同樣嚴重。2024年12月一位借款人控訴,眾安貸業務員以"提額降息"為誘餌,誘導其借出47100元,聲稱"第二天還掉就行,利息也就十幾塊錢",然而實際操作中借款人不僅無法次日還款,最終支付的利息高達2722.47元,遠高于最初承諾。這種通過虛假承諾誘導借款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金融欺詐。
從法律視角看,眾安貸的收費模式觸及了多條監管紅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當前約15%左右)。盡管持牌金融機構理論上不受此限制,而適用24%的法定上限,但眾安貸通過拆分收費項目使實際成本超過30%的做法,明顯違背了監管部門"實質重于形式"的監管原則,涉嫌變相突破利率限制。
面對如此高企的借款成本,不禁讓人質疑:眾安貸究竟是普惠金融的提供者,還是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高利貸平臺?當技術的外衣被剝去,留下的卻是與傳統高利貸無本質差異的暴利模式,這不得不引發對互聯網消費金融行業亂象的深刻反思。在金融科技快速發展的今天,如何平衡創新與合規、效率與公平,成為擺在監管者和行業面前的重要課題。
暴力催收生態鏈:外包團隊的"恐怖統治"
當借款人陷入還款困境時,本應通過合理協商尋找解決方案,然而眾安貸的催收方式卻演變成了一場對借款人及其社交圈的"恐怖統治"。調查發現,眾安貸將催收業務外包給第三方機構,這些機構為達成業績,普遍采用威脅、恐嚇、騷擾等極端手段,形成了系統性的暴力催收生態鏈,嚴重侵犯借款人合法權益,甚至造成難以彌補的身心傷害。
通訊錄轟炸成為眾安貸催收的最常見手段,這種方式不僅針對借款人本人,還肆意騷擾其親朋好友,完全無視個人隱私權和人格尊嚴。2025年3月一位借款人描述了自己的遭遇:"眾安貸暴力催收我本人,不斷打電話和發短信騷擾我,造成我每天工作和生活精神恍惚,不斷處于焦慮中。還給我朋友和家人發短信和打電話,嚴重泄露我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這種將借款人的債務問題公開給其社交圈的做法,不僅無助于問題解決,反而會對借款人造成嚴重的心理壓力和社會關系損害。
更為惡劣的是,眾安貸的催收人員常常使用人格侮辱與心理脅迫手段。2024年一位借款人控訴:"催收人員態度惡劣,言語粗魯,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說我三十幾歲沒有能力還要到網上借錢"。2025年另一位借款人也遭遇類似情況:"眾安保險貸款已經逾期,2025年3月12上午打電話從中透露侵犯我的個人隱私,還包括我家人信息,污蔑我、詆毀我"。這種帶有侮辱性質的催收方式,已超出正常債務追討的范疇,演變為對借款人人格尊嚴的系統性傷害。
虛假法律威脅是眾安貸催收中的另一項常見策略。2024年7月一位用戶反映:“眾安貸對我進行了催收...在7月25日頻繁的聯系我的父親和家人,向他們告知我的情況并發短信威脅我父親,會將他放入失信人名單中”。催收人員常常冒充法律權威,虛構不還款的法律后果,如"坐牢"、"上失信名單"、"影響子女前途"等,利用普通民眾對法律程序的不了解進行恐嚇。2024年一位借款人指出,催收人員"威脅我如果不能在她規定的時間內還款繼續撥打其他電話讓他們督促我還款",甚至"打村委會成員電話"。這種濫用"社會羞辱"機制的做法,嚴重違背了債務催收的倫理底線。
從時間維度看,眾安貸的催收行為呈現出“即時性與高頻性”特征,往往在逾期第一天就開始"狂轟濫炸"。一位借款人描述:"我就是逾期了一天就各種打電話和發短信騷擾我...客服語氣還極其惡劣囂張!問我想怎么樣,還叫我今天必須把欠款一次性結清!"。更有借款人反映,催收人員"每天打我十幾個電話",即使在明確表示工作期間不便接聽的情況下,仍然持續不斷地騷擾。這種不間斷的催收壓力,往往使借款人陷入持續焦慮狀態,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
家庭與健康威脅是眾安貸暴力催收造成的最嚴重后果。2024年一位借款人痛苦地陳述:"最重要的是催收人員違規催收我家里人...向我父親泄露本人借款信息,說不把錢還上要讓本人去坐牢...本人父親身體狀況不好,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因眾安貸催收人員的暴力催收致使本人父親心臟病復發,入院治療"。當催收行為直接危及借款人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時,已完全背離了金融服務的初衷,淪為社會公害。
從監管角度看,眾安貸的暴力催收行為已明顯違反多項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眾安貸催收過程中肆意泄露借款人信息、騷擾無關第三方的做法,明顯違背了這一原則。同時,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和《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催收人員不得對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使用威脅、恐嚇、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眾安貸的外包催收團隊卻系統性地違反了這些規定。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作為一家與保險公司關聯的金融平臺,眾安貸本應更加重視風險管理與合規經營,但其催收行為卻展現出一種"風險轉嫁"邏輯——通過外包將催收的合規風險轉移給第三方,同時通過高額收費來覆蓋由此產生的壞賬成本。這種商業模式本質上是一種"監管套利",利用當前催收監管的執行漏洞,將經營成本外部化給借款人和社會承擔。
面對如此嚴重的暴力催收問題,監管部門和司法機構亟需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僅要處罰違規金融機構,更應追究其管理責任,并建立催收行業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從根本上遏制這一危害社會穩定的金融亂象。同時,金融機構也應認識到,暴力催收雖然在短期內可能提升回款率,但長期來看必將損害品牌價值和行業生態,最終付出更大的經濟和社會代價。
商業模式解構:保證保險+助貸的監管套利
眾安貸高利率與暴力催收的表象之下,隱藏著一個精心設計的商業模式,這一模式通過"保證保險+助貸"的架構,在合規外衣下實現了監管套利與風險轉嫁。深入分析這一商業邏輯,不僅能夠揭示眾安貸亂象的根源,也能為理解整個互聯網消費金融行業的困境提供關鍵視角。調查發現,眾安貸并非直接提供資金,而是作為中介平臺連接銀行與借款人,并通過捆綁銷售保險獲取高額利潤,這一模式雖在短期內實現了快速擴張,卻埋下了法律隱患與金融風險。
資金流轉迷宮是眾安貸商業模式的首要特征。多位借款人投訴表示,他們在眾安貸APP上借款,但資金方實際為合作銀行,結清證明也由銀行開具。2025年1月一位借款人披露:"結清后我和平臺要求開具結清證明,發現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具的'結清證明');這一點可以看出資金方根本不是平臺"。這種模式下,眾安貸并不直接承擔信用風險,而是作為信息中介和技術服務方,從銀行與借款人之間賺取服務費用。2024年另一位借款人更明確指出:"眾安貸app借款多次,平臺自己不提供資金,利用銀行貸款發放貸款捆綁收費"。這種"輕資產"模式雖然降低了平臺的資本壓力,卻也削弱了其風險管理的主動性,導致其更傾向于通過提高收費和強硬催收來管控風險。
保證保險機制構成了這一商業模式的核心環節。眾安貸巧妙利用其關聯公司眾安在線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險牌照,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或誘導借款人購買保證保險。2025年1月一位借款人控訴:"'眾安在線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上報征信前沒有告知于我,也未經我本人同意,并且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我征信上報了債轉代償記錄"。這種保險名義上是為銀行提供風險保障,實際上卻成為抬高借款成本的隱蔽渠道。數據顯示,眾安財險2023年財報顯示,消費金融生態綜合賠付率同比上升19.9個百分點至68.4%,2024年上半年進一步惡化至73.8%,表明這一業務的真實風險已遠超預期。
從法律關系看,眾安貸模式存在明顯的權責失衡問題。一方面,平臺在宣傳中強調自身的技術能力和風控優勢,誘導借款人產生信任;另一方面,當出現爭議時,平臺又以"僅提供中介服務"為由推卸責任。2024年7月一位借款人投訴稱,其被眾安貸業務員誘導借款后,平臺客服表示"聯系我的是催還款人員,不是平臺人員",暴露出平臺對合作方管理的嚴重缺失。這種"有利時強調參與,有責時強調分離"的操作手法,使得借款人在權益受損時面臨投訴無門的困境。
風險定價扭曲是這一商業模式的內在缺陷。理論上,保證保險的保費應當與借款人的信用風險相匹配,但眾安貸的保費收取卻呈現出固定化和高額化的特征。2025年3月一位借款人質疑:"我在眾安貸APP平臺上申請了多筆貸款,每申請一筆都有開通一個99塊錢的會員,而且每一筆貸款要保費,比利息都高"。這種與風險脫鉤的收費模式,實際上是將保險產品異化為抬高利率的合規工具,違背了保險原理和金融公平原則。
監管套利本質是這一商業模式得以運行的關鍵。眾安貸通過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規避了網絡小貸公司在注冊資本、杠桿率等方面的嚴格限制。據公開資料,《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小貸公司注冊資本提至50億元,而眾安貸注冊資本僅10.2億元。這種借助不同金融牌照間的監管差異進行套利的做法,雖然短期內擴大了業務規模,卻積累了系統性風險。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合作銀行在此過程中也存在失職行為,2025年一位借款人投訴指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作為資金方,不應該聯合不合法的第三方違規平臺進行合作,銀行機構聯合三方非法機構共同放貸屬于違法行為"。
場景依賴脆弱性是這一商業模式的另一軟肋。眾安貸高度依賴翼支付等場景入口獲取客戶,2024年翼支付的退出給其帶來致命打擊。數據顯示,作為眾安貸最大的場景入口,翼支付曾貢獻其41%的流量來源,隨著2024年7月翼支付以"業務瘦身"為由清倉眾安貸股權,眾安貸單月新增貸款規模驟降53%。這種過度依賴外部場景的獲客模式,暴露出平臺核心競爭力的缺失,也迫使其轉向風險更高的客群,進一步惡化了資產質量。
從行業視角看,眾安貸的商業模式折射出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普遍困境——在流量紅利消退、監管趨嚴的背景下,平臺不得不在合規與盈利之間走鋼絲。一方面,過度的利率限制可能使平臺無法覆蓋高風險借款人的違約成本;另一方面,通過拆分收費項目抬高實際利率的做法又損害了金融公平。解決這一困境,不僅需要加強監管執法,更需要從根本上重構消費金融的風險定價機制和商業倫理,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同時,真正滿足普惠金融的需求。
監管重拳與司法困境:罰單頻發背后的執行難題
隨著眾安貸違規操作和消費者投訴的持續累積,金融監管部門終于揮出重拳,一系列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接連出臺。然而,深入分析監管行動的實際效果卻發現,面對眾安貸復雜的商業模式和巧妙的監管規避策略,傳統監管工具顯得力不從心,形成了"罰單頻發卻亂象依舊"的尷尬局面。這一現象不僅反映出金融創新對監管體系的挑戰,也揭示了當前分業監管體制下存在的協調難題與執法瓶頸。
來源丨經濟格局
撰文丨九裘小妹
編輯|鄒貓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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